地基基础通用规范学习— 对GB 55003-2021第7.2.8条的商榷
诗酒趁年少啊
2024年01月03日 17:27:59
来自于地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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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层锚杆锚固段能不能设置在软弱土层中? 有同行聊天时问,起因在于某次基坑设计方案评审时,有专家反对过,其依据为《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2021第7.2.8条。 GB 55003-2021第7.2.8条出自第7章“基坑工程”,具体规定如下: “锚拉结构的锚杆自由段长度不应小于5.0m, 且穿过潜在滑动面进入稳定土层的长度不应小于1.5m;土层锚杆锚固段不应设置在未经处理的软弱土层、不稳定土层和不良地质作用地段。”


土层锚杆锚固段能不能设置在软弱土层中?
有同行聊天时问,起因在于某次基坑设计方案评审时,有专家反对过,其依据为《建筑与市政地基基础通用规范》GB 55003-2021第7.2.8条。
GB 55003-2021第7.2.8条出自第7章“基坑工程”,具体规定如下:
“锚拉结构的锚杆自由段长度不应小于5.0m, 且穿过潜在滑动面进入稳定土层的长度不应小于1.5m;土层锚杆锚固段不应设置在未经处理的软弱土层、不稳定土层和不良地质作用地段。”
这里有两个关键内容:
其一,锚杆的自由段及穿过潜在滑动面进入稳定土层的长度;
其二,锚固段不应设置的地层。
前者,涉及到“潜在滑动面”的确定。后者,涉及“软弱地层”、“不稳定地层”、“不良地质作用地段”的界定。
对锚杆自由段及穿过潜在滑动面进入稳定土层的长度,不同标准的规定并不一致,本文不谈。锚固段不应设置的地层,需要回答以下问题:
什么是软弱土层?
什么是不稳定土层?
什么是不良地质作用地段?
还是从相关规范或标准中去寻找这些信息的来源——
《建筑基坑技术规程》JGJ120-2012,第4.7.1条第4款“锚杆锚固段不宜设置在淤泥、淤泥质土、泥炭、泥炭质土及松散填土内”;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第8.1.4条,锚杆的锚固段不应设置在未经处理的下列岩土层中:
1 有机质土、淤泥质土;
2 液限w>50%的土层;
3 松散的砂土或碎石土。
《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GB50330-2013第9.1.2条对“宜采用排桩式锚杆挡墙支护”的边坡进行了规定:
1 位于滑坡区或切坡后可能引起滑坡的边坡;
2 切坡后可能沿外倾软弱结构面滑动、破坏后果严重的边坡;
3 高度较大、稳定性较差的土质边坡;
4 边坡滑塌区内有重要建筑物基础的IV类岩质边坡和土质边坡。
《岩土锚杆与喷射混凝土支护工程技术规范》GB50086-2015第4章“预应力锚杆”的第4.1.4条“永久性锚杆的锚固段不得设置在未经处理有机质土层、 液限wL>50%的土层或相对密实度Dr<0.3的土层中。”
此外,还有《岩土锚杆(索)技术 规程》CECS 22:2005第3.4.1条、第7.1.5条,《高压喷射扩大头锚杆技术》规程JGJ/T282-2012第3.0.3条,《抗浮锚杆技术规程》YB/T 4659-2018第3.0.1条、第3.0.13条,《建筑工程抗浮技术标准》JGJ 476-2019第7.5.1条及表7.5.1。
上述各标准对锚固段的要求大同而小异,同时涉及到设计使用年限,其措词有“不宜”与“不应”之别。
在通用规范GB 55003-2021出台之前,曾接触过不少填土基坑中的桩锚支护或复合土钉墙支护,并在深达20m的填土基坑中采用压力分散型锚索取得了不错的效果,以及湖区软土中也有成功采用扩大头锚杆的案例。
无独有偶,笔者在学习“小红书”《抗浮锚杆疑问解析》时发现:“深圳锚标”编制组与《囊式扩体锚杆技术标准》编制组总结了200多项工程实践及专项试验结果,在锚固段具有一定埋置深度时、标贯击数7-8击以上的地层可以提供不小于1400kN的极限抗拔力,淤泥质土等软弱地层以提供的承载力也不小于800kN 。
由此看来,GB 55003-2021第7.2.8条针对基坑工程,其要求与GB 50330-2013的建筑边坡工程有过之而无不及,是值得商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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