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春城街道城南村委会滑石河村留用地。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为3180.24平方米。 地理位置: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和松竹路交汇处西南侧,其中心经纬度为东111.793492°、北纬22.160950°。 土地使用权人:阳春市春城街道城南村委会滑石河经济合作社 地块土地历史:根据调查获取的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2012年以前,地块内为林地和农用地,农用地为周边村民种植瓜果蔬菜等使用,为非规模化种植
摘 要
一、基本情况
地块名称:春城街道城南村委会滑石河村留用地。
占地面积:总占地面积为3180.24平方米。
地理位置:位于阳春市春城街道阳春大道和松竹路交汇处西南侧,其中心经纬度为东111.793492°、北纬22.160950°。
土地使用权人:阳春市春城街道城南村委会滑石河经济合作社
地块土地历史:根据调查获取的资料、现场踏勘和人员访谈情况,2012年以前,地块内为林地和农用地,农用地为周边村民种植瓜果蔬菜等使用,为非规模化种植;2012年~2020年,地块内中部开辟素土路;地块其余区域无明显变化。2020年,地块内进行植被铲除、场地平整为空地,部分地块平整活动涉及填土,填土来源于地块周边山泥和居民房屋建设产生的余泥,填土不涉及建筑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2021年至今,地块为闲置空地;不涉及工业企业进驻。
未来规划:二类城镇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
调查原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部令第42号)和《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及效果评估报告技术审查要点(试行)》等文件要求,项目地块用途拟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开展评估工作。
二、调查工作与结论
调查工作的主要内容为污染识别,主要内容和结论如下:
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污染识别工作开展时间为2023年11月,通过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含现场快筛筛查)和人员访谈等手段进行。
污染识别分析表明:
(1)地块内及周边历史不涉及工矿用途、规模化养殖、未进行过有毒有害物质储存与输送;
(2)地块内历史未曾发生过泄漏等环境污染事故、未有发生过危险废物堆放、固体废物堆放与倾倒、填埋等相关事件及通告;
(3)地块历史上不涉及工业废水灌溉农作物和工业废水管网流经或偷排,无工业废水污染风险;
(4)地块内暂无历史监测数据表明有污染;
(5)项目地块内不存在储存有毒有害的地上(下)槽罐与输送管线;
(6)地块内表层土壤从颜色、性状、气味和快筛(XRF和PID)过程等未发现异常,无地表水体流经,无外来填土,无明显污染痕迹;
(7)地块中心500m范围内无重点行业企业,地块相邻周边无工矿企业,不存在周边污染源污染本地块的风险。
综上,本地块及周边不存在潜在污染风险,无需开展后续第二阶段采样调查和风险评估等工作,调查工作结束。调查地块土壤环境满足未来规划为二类城镇居住用地兼容商业用地的开发建设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