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工程,离总配电室有180米,照明计算负荷332.8KW,空调动力计算负荷394.68KW,给EPS供电的常用、备用各65KW,消防常用、备用各69.5KW。全国电气技术措施上 P13有 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一般不宜超过200M,当供电容量超过500KW(计算容量),供电距离超过200米时,宜考虑增设配变电所。那么,这个工程是否应该设变电所?还是只设分配电室就可以了?
全国电气技术措施上 P13有 低压线路的供电半径一般不宜超过200M,当供电容量超过500KW(计算容量),供电距离超过200米时,宜考虑增设配变电所。
那么,这个工程是否应该设变电所?还是只设分配电室就可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