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住建部接连发布第八批资质核准名单和最新一批公示。 8月3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八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共计 11家建企成功晋升特级 !全部是
8月31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八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共计 11家建企成功晋升特级 !全部是 公路工程 施工总承包特级。
9月1日,住建部发布《 关于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的公示》(建办受理函〔2023〕15号)。 17家申请升特 , 仅同意1家,其余16家不予通过 。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 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2日( 7个工作日,2023年9月4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 )。
前段时间,住建部发布 《 资质申报常见问题 》,“ 一、通用问题 ” 第六条回答 有了更新 :
6月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专家审查意见公示期 由10个工作日调整为7个工作日 !
6.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审批流程是什么?
答: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审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基本流程是:
企业申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集中受理办公室接受申报材料—专家审查—公示审查意见—公告审批结果 。
公示意见不同意企业资质申请事项的,企业可以在规定时限内针对公示意见提交陈述材料,逾期未提出陈述材料的,视为企业对公示意见无疑义,且资质许可机关不再接受任何补充材料。
自2023年6月起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
此前公布的七批核准名单如下:
7月30日, 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七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1家建企 成功晋升 港口与航道工程 施工总承包特级。
7月11日, 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六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共计 16家建企成功晋升特级 !其中 12项建筑工程 施工总承包特级。
6月9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五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共计 13家建企成功晋升特级 !其中 12家都是建筑工程 。
4月28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 第四批 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5家企业成功“升特” 。
3月23日,住建部公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三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9家企业成功“升特” 。
2月28日,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二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施工资质公告: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 5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9家。
1月18日,住建部发布《关于核准2023年度第一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
施工资质公告:144家企业,144项资质(其中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3家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106家,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17家)。
第八批核准公告和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现将我部核准的工程勘察资质、工程设计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2023年度第八批)予以公布。未予核准的单位可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政务服务门户,点击“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栏目查询原因。
特此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23年8月29日
1.核准工程勘察资质的单位名单
2.核准工程设计资质的单位名单
3.核准建筑业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4.核准工程监理企业资质的单位名单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国务院有关部门建设司(局),国资委管理的中央企业:
按照《行政许可法》及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我部对近期申请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的申报材料组织了专家审查,现将专家审查意见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https://www.mohurd.gov.cn)予以公示,以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企业申报材料中的人员、代表工程业绩等详细情况,可通过点击“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行政审批专栏→资质申报基本信息公示”进行查询。
专家审查意见为不同意的企业可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政务服务企业行政审批→申请事项办理进度查询(受理发证信息查询)”查询具体意见。公示时间为:2023年9月4日至2023年9月12日( 7个工作日,2023年9月4日起可查询具体意见 )。如企业对专家审查意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通过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申报软件提交陈述申请,将包含陈述申请表(需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印章)的陈述材料电子数据包通过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后,我部行政审批集中受理办公室即可进行受理。提交陈述材料的日期以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上报日期为准。
任何有关单位及个人,如对企业申报资质情况有异议的,均可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或办公厅反映情况。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需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联系电话、地址和邮政编码。凡对公示意见不清楚或不理解的,请直接向我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咨询。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3年9月1日
来源: 住建部官网 、建筑管理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