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和利用处置实际,以及历史遗留废弃矿坑和砂坑生态修复的治理需求,包头市生态环境局充分发挥有解思维,以“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为契机,结合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的废弃砂坑治理经验,率先在全区开展了一般工业固废与矿山采坑回填生态恢复协同治理模式的探索工作。经不懈努力,2022年8月15日,由包头市生态环境局提出并委托国家级专业团队编制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回填和生态恢复技术规范》正式上升为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地方标准,为协同治理模式提供了坚实的技术保障,“包头模式”在全区进行推广应用。
为彻底打通协同治理“最后一公里”,2022年12月,包头市生态环境局联合包头市自然资源局提请包头市政府配套出台了《包头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采坑和生态恢复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各部门、各单位协同治理监管职责,为包头市相关项目实施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