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称
四川天府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东部新区党群工作部,成都高新区党群工作部,各区(市)县人社局,市级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工作,按照《成都市职称评审服务管理实施办法》《成都市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惩戒制度》等相关规定,现就 2023 年度申报成都市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前核实职称证书信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实范围
拟在2023年度申报参加成都市申报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评审(预计2023年8月左右申报)的专业技术人员,除以下情况外, 均应在2023年7月30日前对本人取得的工程技术系列中级职称证书信息进行一次核实 。证书信息经核实后3年内有效,有效期内同等参加我市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
(一) 中级职称证书由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成都市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的,不需提前核实;
(二)中级职称证书由经 四川省人社厅授权开展职称评审的四川省级单位发放,并能提供评审文件或评审表(申报职称时须一并上传系统)的人员,不需提前核实 ;
(三)中级职称证书由成都市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放,并能提供评审文件或评审表(申报职称时须一并上传系统)的人员,不需提前核实;
(四)中级职称证书可在省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官网上可查询证书真伪 ,并能提供查询截图及佐证材料(申报职称时须一并上传系统)的人员,不需提前核实;
(五) 2022 年已完成核查的 , 2023 年申报职称时,上传《成都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证书信息核查登记表》,不需再核实。
二、核实部门
由申请人的 现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核实职称证书信息。 核实后当年,在我市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事项,仅能通过负责核实信息的主管部门进行申报。主管部门由申报人按以下渠道之一选择。
(一) 市属国有企 (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由市级主管部门 受理;
(二)在蓉注册 非公有制企业 (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其 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受理;
(三)区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由其工作单位所在区(市)县人社(职改)部门受理核实;
(四) 本人档案 存放在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的专业技术人员(须为在蓉单位人员) ,由成都市人才服务中心受理。
对当年未能通过评审的专业技术人员,由于工作原因变更了工作单位的, 下年不限制在原主管部门进行申报 。
三、核实流程及所需材料
申请人填报《 成都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证书信息核查登记表 》(附件 2 ,以下简称《登记表》),由现用人单位对职称证书信息进行初核;申请人须本人到场,在规定期限内,一次性向主管部门提供所需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由主管部门核实后交回申请人)。所需材料如下:
(一)《 成都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证书信息核查登记表 》一式两份;
(二)申报人有效 身份证原件 及复印件 1 份;
(三) 中级职称原件 及复印件 1 份;
(四)中级职称评审表或批准文件复印件 1 份;
(五) 属逐级评审 取得工程师职称证书的,申请人还 需提供助理 工程师职称证书复印件1份;属破格取得职称证书的,申请人还需提供破格等相关资料;属初定或确认取得工程师职称证书的, 申请人还需提供全日制学历证明或确认的相关佐证材料;
(六)若属于央企或国企发放且不能网上查验的职称证书,还需提供部、省级人社部门授权央企或国企开展职称评审工作的授权文件复印件 1 份。
重要提示:申报人的用人单位务必要对以上材料逐一核实,在复印件上注明 “ 与原件核对无误 ” 字样并加盖公章。相关材料如有缺失,视为不具备在我市申报高级工程师职称资格。
四、相关事项
(一)经核实后,在成都市申报 2023 年度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时,只需在 “ 专技人才信息系统 ” 上传经核实后的《登记表》和职称证书,不用再提交中级职称证书的佐证材料。
(二)通过取得职业资格可聘等方式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其职业资格证书可在人社部门官网上查询证书真伪、并能在职称申报时提供查询截图的,不需提前核实。
(三)经劳动人事制度健全、管理规范、诚信守法的本市产业重点企业、重点单位初核后,主管部门可简化核实程序,直接采信相关核实信息并予以确认。
(四)申请人应主动提供真实、完整的核查材料,包括发证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内容,方便主管部门进行核查。申请人尽量提前于 7 月上旬前办理核实事项,对需核实而未核实证书信息的,或因发证单位未及时返回查询信息的,在成都市申报 2023 年度高级工程师职称评审时,不能通过 “ 成都专技人才信息系统 ” 初审。
(五)属本通知第一项需核实证书范围,持工程技术系列高级职称证书在我市进行同级转评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六)经查实,申报人存在隐瞒、欺骗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等情形的,将根据《成都市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和失信惩戒制度》的规定,取消其当年申报资格, 3 年内不得在成都市申报职称评审或初定等事项,并通报其所在单位。申报人的工作单位不认真履行审核职责,一年内有 2 人以上存在证书信息虚假申报高级职称的,在申报职称时纳入重点关注名单;再次出现 2 人以上虚假证书申报情况的,可暂停该单位网上申报高级职称资格 3 年。
(七)《登记表》由主管部门按年度顺序编号,经核实的登记表由主管部门保管 1 份,接主管部门通知后申请人领取留存 1 份。相关申报核实及佐证材料保管期限为 5 年。市人社局专技处将不定期对职称证书核查情况进行抽查。
(八)根据《成都市职称评审服务管理实施办法》, 2023 年度,专业技术人员在本市工程技术系列部分专业职称评委会申报中级职称评审时,需参加面试。对申报人员存在非本市发放的职称证书申报且不能网查、在蓉参保时间不足 12 个月、参保单位与工作单位不一致、工作业绩雷同存疑、职称证书取得资格存疑、证书发放单位未经授权或存疑等情况的,届时须按评委会通知要求参加现场答辩,未按时参加答辩的不予通过评审。
(九)申报人可登录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众信息网(网址: http://cdhrss.chengdu.gov.cn/ ),选择上侧菜单栏 “ 政务公开 ”—“ 重点信息公开 ”—“ 专技人才服务 ” 在“职称评审”栏目内查看职称申报相关信息。
附件: 1 . 各区(市)县职称工作相关单位及人才工作站联系方式
2 . 成都市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证书信息核查登记表
3 . 关于核实工程技术系列职称证书真伪的函(示例)
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成人社职称〔 2023 〕 1 号)
2023 年 1 月 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