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我国各工业领域在生产活动中年产生量在1000万吨以上、对环境和安全影响较大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炉渣、脱硫石膏、磷石膏、赤泥和污泥等,是可回收利用固体废物的主力军。目前,我国大宗工业固废每年产生量大约在 35 亿吨以上,产生量大,贮存、处置占地多,为我国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同时也造成了我国工业资源的严重浪费。
大宗工业固体废物,是指我国各工业领域在生产活动中年产生量在1000万吨以上、对环境和安全影响较大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尾矿、粉煤灰、煤矸石、冶炼渣、炉渣、脱硫石膏、磷石膏、赤泥和污泥等,是可回收利用固体废物的主力军。目前,我国大宗工业固废每年产生量大约在 35 亿吨以上,产生量大,贮存、处置占地多,为我国生态环境带来了严重破坏,同时也造成了我国工业资源的严重浪费。
为此,2021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十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十四五”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对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的原则、目标、效率、绿色发展、创新发展及资源的高效利用作出了部署。大宗固体废弃物(以下简称“大宗固废”)量大面广、环境影响突出、利用前景广阔,是资源综合利用的核心领域。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2018年12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2019年4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公布11个“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无废城市建设试点以大宗工业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废、主要农业废弃物、生活垃圾和建筑垃圾、危险废物为重点,实现源头大幅减量、充分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选择典型城市先行先试,稳步推进“无废城市”建设,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做出贡献。
同时,2022年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也明确要求,到2025年,力争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7%。
2019年,我国大宗工业固废产生量约为36.98亿吨,同比2018年34.49亿吨增长了7.2%。2019年我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量约为20.78亿吨,较2018年的18.48亿吨增长了2.3亿吨,首次突破20亿吨;综合利用率达到56.19%,较2018年提高了2.61%。“十四五”期间,我国大宗工业固废年均产生量预计维持在35亿吨左右。
当前,我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发展态势呈现出以下特点:
一是部分大宗工业固废的资源利用率逐步提高。 基于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建设,推动园区循环化改造,加强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目前,部分大宗工业固废的资源利用率逐步提高。2021年,我国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6.8%,比2012年提高了近16个百分点。其中,2021年,煤矸石的综合利用率达到了72.1%、粉煤灰达到了71.4%、冶炼渣达到了62.7%、工业副产石膏达到了72.3%。与2012年相比,2021年我国主要资源产出率提高了58%。
二是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部分固废在直接利用、制备建材等领域的资源化利用日趋成熟。 例如,尾矿可用于回采后进行再选、制作建材、井下充填、制作肥料、尾矿复垦等;冶金渣的利用率约为72%,可用作水泥掺合料、道路材料、回填材料,制作砖和砌块等建筑产品,少量用作冶金原料;煤矸石主要应用于电力、建材、化工材料、农业肥料及矿产资源等;粉煤灰主要用于建材制备、有价元素提取、土壤改良剂和环保领域等;工业副产石膏主要用于砖、砌块、板材等建材制备。
三是工业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也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经济发达地区对资源进行了更充分的利用,西部对固体废物的利用不如东部地区充分。 内蒙古、贵州、广西、山西、四川等地是我国工业固体废物的主要产地,这些地区没有对固废进行充分的二次利用或者利用率很低,造成固体废物的大量堆存以及资源的巨大浪费。而江浙、上海、广州等沿海地区普遍经济较发达,大宗工业固废的产生量相对较小,有一定利用价值的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较高,有些区域利用率甚至达到95%。
四是相关政策法规和规划密集出台,促进产业规范和健康发展。 202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修订时强化了产废者的责任,完善了排污许可制度,加重了对违法的惩罚力度;《关于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探索将固废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鼓励利用废石以及铁、钼、钒钛等矿山尾矿生产机制砂石,提高产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提升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此外,山西、陕西、湖南、湖北等省份的资源型城市纷纷制定了固废综合利用专项规划或方案,促进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健康有序发展。
但是,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巨大,综合利用仍然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当前国内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不高,每年贮存的废物产量高达5亿t,而每年丢弃、填埋、倾倒的工业固废超过60万t。和发达国家相比,我国在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方面还有很大的提升空间。2018 年我国大宗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仅53.58%,虽然较2017年出现增长,但仍存在巨大压力。
与《指导意见》规定的目标和要求相比,我国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目前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年产生量和历史堆存量大,综合利用不充分、不均衡。 截至2019年底,我国大宗工业固废历史累积堆存量高达600亿吨。2019年大宗工业固废产生量约为36.98亿吨,综合利用率为56.19%。其中,赤泥、尾矿、钢渣等综合利用不充分,利用率不足35%。从区域来看,综合利用工作不均衡,如河北、辽宁、内蒙古、山西、河南、云南6省(区)大宗工业固废的总产生量占全国40%以上,但综合利用率仅为30%,远低于《指导意见》提出的“2019年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55%”要求,大量工业固废只能就地堆存;而在广东、浙江、江苏、山东等发达省份,粉煤灰、矿渣等工业固废的需求缺口却较大。
二是科技成果转化率不足,产业化项目技术水平低。 近年来,我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企业越来越多。2019年全国有相关注册企业30422家,比2018年增加6064家,同比增长24.9%,但综合利用技术大多为制烧结砖、加气块等成熟技术,创新性技术的工程化应用少见。一些地方虽建有大宗工业固废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却偏重于技术评价,技术推广应用不足,科技成果转化率不高。
三是部分综合利用产品经济效益低,耗能高,循环但不经济、不低碳的现象突出。 目前,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业总体呈现规模小、分散、低值、低效等特点,集约化水平低,工艺和设备能耗高,综合盈利能力弱。综合利用行业大多跨产业、跨行业或跨领域,一些产废企业对政策、技术、市场、管理研究不深入,项目建设前缺乏必要的技术研判和调研考察,加之对销售半径和市场风险分析不足,对同质化竞争的对手缺乏了解,都有可能影响企业的综合盈利能力,经济效益总体较差。
四是政策体系不完善,监管体制衔接不畅,政策落地的综合绩效不强。 在大宗工业固废减量化、资源化的全链条监管方面,目前政策建设不足,相关部门的产业政策制定和实施协同不够、合力不足。主要原因在于我国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强制性政策多集中于安全堆存、污染防治、合规处置等环节,对源头减量、过程延伸和后端资源化缺乏强制性或者约束性要求,导致原生资源利用企业对大宗工业固废的综合利用意愿不足。因缺乏统一的政策协调机制,工信、发改、生态环境、住建、自然资源、科技等部门基于各自职责分别出台的政策,往往协同不足,出现监管不足、监管衔接不畅、政策落实不到位等现象。
从宏观环境来看,随着国家“海绵城市”“无废城市”“特色小镇”“城市更新”等政策因素的带动,我国已迎来一个有利于工业固废利用快速发展的极好机遇期。《指导意见》对“十四五”大宗固废的综合利用也作了部署,如到2025年综合利用能力显著提升,利用规模不断扩大,新增大宗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60%。
一是政策体系要跟上。 要促进体制和政策的协调与互补,增强政策措施的联动性和有效性。其一,建议建立国家和地方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协调机制,统筹各部门的规划与政策制定、执法监管计划等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做到事有人管、责有人负;加强源头管理和过程督查,提升企业开展固废源头减量和综合利用的自主性。其二,整合各部门分别设立的财政激励和支持政策,提升政策落实到具体城市、园区和企业的综合绩效。其三,立足于现有的工业产业布局,建设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供应链平台,并针对重点区域制定促进公转铁、水陆联运绿色交通体系发展的政策,扩大大宗工业固废及其综合利用产品的运输半径。其四,针对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需求,对需采用火法工艺处置工业固废的项目,立项审批时适当给予排污指标、能源消耗指标等政策倾斜。
二是科技创新是核心。 按照《指导意见》第十六条提出的创新大宗固废综合利用关键技术等要求,建设成果转化平台,开展相关制度建设。其一,建立健全推动技术革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制度,加大对平台建设、政策引导、资金奖励、指导服务、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支持力度;制定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推动各类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领域基础性、前瞻性、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相关成果应用示范推广。其二,建设地方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科技创新平台。鼓励有条件的科研机构和企业建设共享的试验、检验、中试、大试平台;加强高校、科研院所、科技型企业合作,打通“产学研用”有机合作的通道,多元化构建创新链,形成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的新理论、新技术、新装备和新模式。其三,依托权威科研机构、交易机构和企业建设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科技成果转化平台,鼓励地方政 府在本辖区建立本地的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培养科技成果转化人才队伍,加快新型实用技术的研发和推广。
三是规模化利用是关键。 目前,规模化利用固废产品的应用,依然受市场运输半径和传统天然石材产品的竞争限制。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产品市场潜力巨大,规模化利用仍是固废综合利用产业发展的最有效途径。未来,随着政府和社会认知的转变,“禁实限粘”等相关限制性政策和引导资源转换政策的深入实施和落实,货运线路资源输送保障能力建设的加强,产品标准等相关政策的完善,互联网大数据的运用,传统天然产品将逐步为大宗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产品腾出市场空间,固废处置行业也将整体进入成熟期。
四是绿色和低碳发展是根本。 要转变宏观政策设计理念,由原来的“重末端、轻源头、弱循环”转变为“督源头、强循环、重末端”,加强各部门间的政策联动和互补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管理和综合利用发展。根据《指导意见》第十二条至第十四条要求,参考国家、行业和各地碳达峰和碳中和实施方案,建议用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指标及碳排放强度标准、总量指标,倒逼产废企业与综合利用企业开展清洁生产、低碳生产审计及工艺改造,强化过程控制和规范处置;拓展“以渣定产”模式的推广区域,守住环境质量底线及资源与能源消耗上线。要转变宏观政策设计理念,由原来的“重末端、轻源头、弱循环”转变为“督源头、强循环、重末端”,加强各部门间的政策联动和互补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大宗工业固废管理和综合利用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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