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于今日起施行。 2022年3月,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会同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牵头组织召开了新污染物调查试点监测启动会,对相关试点监测工作进行了部署。 时隔近1年,新污染物的监测工作进展如何?目前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能否有效承接《清单》中新污染物的监测工作?在具体监测工作中还面临哪些挑战有待应对?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二噁英监测室翟婉盈博士。
《重点管控新污染物清单》 (2023年版,以下简称《清单》)于今日起施行。
2022年3月,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会同国家环境分析测试中心,牵头组织召开了新污染物调查试点监测启动会,对相关试点监测工作进行了部署。
时隔近1年,新污染物的监测工作进展如何?目前的技术力量、仪器设备能否有效承接《清单》中新污染物的监测工作?在具体监测工作中还面临哪些挑战有待应对?带着这些问题,记者采访了生态环境部长江流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生态环境监测与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二噁英监测室翟婉盈博士。
作为去年新污染物试点监测工作的主要参与单位之一,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主要负责长江流域重点区域的新污染物监测,主要调查对象为流域内部分国控断面、饮用水水源地和污水处理厂。他们承担了贵州、重庆、湖南、陕西、河南、江西、安徽、上海、福建等省(直辖市)72个点位的样品采集及20个点位的实验室检测工作,监测指标包括全氟化合物、壬基酚、抗生素等《清单》中重点管控的新污染物。
在被问及常规水质监测与新污染物监测有哪些区别时,翟婉盈的回答也反映了当前新污染物监测面临的挑战。
她表示,新污染物监测比常规监测技术难度更大,需要配备飞行时间质谱、磁质谱等分辨率更高的仪器设备。
同时,基础研究和人才培养的需求迫切,层次化监测体系建立还任重道远。当前,我国大部分新污染物的监测方法还较为缺乏,国家或行业标准方法仍在不断完善中。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相关负责人此前在接受采访时曾透露,目前,少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VOCs已发布行业监测标准,抗生素、内分泌干扰物、全氟化合物等部分新污染物的监测标准正在制定中。
据了解,新污染物监测整体来说面临成本较高的压力。一方面是仪器运维费用高昂;另一方面,部分标准溶液依赖价格高昂的进口材料,试剂耗材贵。当前,国产化标准溶液的研发及生产需尽快提上日程。
当前,各省(直辖市)已迅速响应相关政策,出台、印发《新污染物治理工作方案》。但扎实管控、治理好新污染物,仍需要确保“监测先行、监测灵敏、监测准确”,结合监管实际,落实相关技术等保障措施。
翟婉盈表示,新污染物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监测只是其中的重要环节。长江局监测科研中心将进一步强化技术积累,为流域新污染物的监测和治理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