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加强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统一研究、 协调、 部署, 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 调动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 产权单位、 居民个人及金融机构等各方力 量, 通过企业自筹、 受益居民投入、 财政支持等方式筹措改造资金; (二) 制定有效措施, 出台激励政策, 用好奖励资金,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研究制定针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 量及节能改造的经济补助政策, 引导既有建筑责任主体积极参予, 确保完成任务。
(一) 建立健全组织机构。 加强对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的组织领导, 完善工作协调机制, 统一研究、 协调、 部署, 发挥政府的组织协调作用, 调动供热企业、能源服务公司、 产权单位、 居民个人及金融机构等各方力
量, 通过企业自筹、 受益居民投入、 财政支持等方式筹措改造资金;
(二) 制定有效措施, 出台激励政策, 用好奖励资金,结合本地实际情况, 研究制定针对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
量及节能改造的经济补助政策, 引导既有建筑责任主体积极参予, 确保完成任务。
(三) 建立技术支撑体系, 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
供技术保障。 各地要依建设主管部门为依托, 协同设计等部门, 依据国家《北方地区既有居住建筑供热计量及
节能改造技术导则》 , 根据建筑物的具体情况提出相应的改造方案, 确保改造方案的有效性和时效性。
(四) 加强对既有建筑改造的施工过程进行全面质量监督管理。 对建筑物主体结构实施节能改造的项目, 应纳
入基本建设程序进行管理; 按照招投标的方式进行优化选择施工方案、 施工单位。 实施节能改造的部分必须满
足现行强制性节能设计标准要求,对改造项目节能效果进行考核评价。
知识点:完善保障措施, 促进供热计量及节能改造的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