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点:短时间闪变值 (1)各级电压水平闪变限值。为了降低波动性负荷对供电电压质量的影响,许多工业发达国家和一些大型电力公司陆续制定了电压波动和闪变的标准。例如,英国电气委员会于1970年就颁布了电弧炉供电的技术规范P7/2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电压波动和闪变的允许值。再如,20世纪70年代末,日本、法国等国家在其标准中采用了10Hz等值量作为电压闪变的标准,即之前介绍的△V10计算方法。我国于1990年也曾颁布了GB 12326— 1990《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标准,该标准的部分闪变指标参考了日本和前苏联的相关标准内容。后考虑到我国使用的市电电压等级和照明器材电压为220V,更接近于西欧国家光电源规定的标称电压情况,并且鉴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于1996年颁布了有关电压波动和闪变的电磁兼容标准和技术报告,我国也于2000年重新修订并发布了GB12326—2000《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2008年又重新修订并发布了GB/T12326-2008《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知识点:短时间闪变值
(1)各级电压水平闪变限值。为了降低波动性负荷对供电电压质量的影响,许多工业发达国家和一些大型电力公司陆续制定了电压波动和闪变的标准。例如,英国电气委员会于1970年就颁布了电弧炉供电的技术规范P7/2文件,规定了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电压波动和闪变的允许值。再如,20世纪70年代末,日本、法国等国家在其标准中采用了10Hz等值量作为电压闪变的标准,即之前介绍的△V10计算方法。我国于1990年也曾颁布了GB 12326— 1990《电能质量电压允许波动和闪变》标准,该标准的部分闪变指标参考了日本和前苏联的相关标准内容。后考虑到我国使用的市电电压等级和照明器材电压为220V,更接近于西欧国家光电源规定的标称电压情况,并且鉴于国际电工委员会(IEC)于1996年颁布了有关电压波动和闪变的电磁兼容标准和技术报告,我国也于2000年重新修订并发布了GB12326—2000《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2008年又重新修订并发布了GB/T12326-2008《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
在对电压波动与闪变进行管理以及执行其标准的过程中,既要限制电压变动也要限制闪变,但一般将限制发生闪变干扰作为第一考核指标。另一方面,在供电系统中,虽然中压和高压电源一般不直接连接照明设备,但仍然以闪变限值来考核供电系统各级电网的电压质量是否合格。GB 12326—2000中对各级电压下的闪变限值如表4-4所示。
GB 12326—2000还规定,电压波动和闪变取值是指在电力系统正常运行的较小运行方式下,波动负荷变化最大工作周期时的实测值。例如,炼钢电弧炉应在熔化期测量,轧钢机应性最大负荷周期测量,三相负荷不平衡时应在测量值中取最严重的一相的值;对于随机不规则的电压波动,电压波动实测值应不小于50个,以95%概率大值作为判断依据;短时间闪变值测量周期取为10min,每天(24h)不得超标7次,70min),长时间闪变值测量周期取为2h,每次均不得超标。
需要指出的是,GB 12326—2000还规定了闪变限值要根据用户负荷大小、其协议用电容量占供电容量的比例以及系统电压,分别按三级作不同的允许值分配和评定处理。
(2) 闪变限值的补充说明:
1)闪变干扰的传递。闪变干扰在各电压等级电力系统的传递,遵守十分简单的规律:髙电压级出现的闪变干扰传递到与之相连的配电系统的中、低电压级,传递系数等于0.8~1;而由中、低电压级的闪变干扰传递至高电压级的作用可以忽略,传递系数等于0。问电压级相邻母线间的闪变干扰传递作用,一般需用计算机程序计算,也可用简便方法作简捷估算(详见 GB 12326—2000)。
2)闪变的兼容值、规划值和允许值。由于IEC对电能质量的评估从电磁兼容概念出发,因此提出对应的闪变兼容值、允许值和规划值。
电磁兼容的基本概念,其中电磁兼容水平是指处于设备抗扰水平和注入水平之间的协调参考值。由此不难想到,闪变兼容同样包含两个主要指标:①负荷设备产生闪变干扰的限值;②受到闪变干扰的设备的安全限值。在工程中将第一个指标称为闪变允许值,将第二个指标称为闪变兼容值。
闪变允许值需根据用户协议负荷、该供电系统的总供电能力以及实际存在的背景闪变干扰值等进行综合评定,用来限制已有干扰设备造成的电压波动和约束即将投入的用电设备的 闪变干扰。通常在规定闪变允许值时,要以先确定的各电压等级电力系统闪变兼容值作为参考基准。
配电系统一般是由高中低三级电压供电的,而中髙压电网一般不直接连接照明设备。但考虑到这些电压等级的闪变干扰源对低压电网的影响,仍需给出闪变的标准值。为此供电部门根据实际电力系统的结构和闪变干扰负荷的分布情况,概算出用户对电压波动的影响,并为高中压等级电力系统提出一些内部质量目标值,称为规划值。规划值等于或小于兼容值。
(3) 国家标准与IEC标准的不同。我国GB 12326—2000参考了国际上普遍承认的IEC(EMC-61000)系列标准,并采用了IEC标准中给出的短时间闪变值和长时间闪变值的评估方法,推进了与国际标准接轨。但需要注意到,在国家标准中没有采用IEC标准定义和规定的兼容值或规划值,而一律用限值概念。为与IEC标准相互衔接,该标准在术语和符号使,上做了调整,将电压波动值用电压变动值替代,并用d表示。GB 12326一2000采用了IEC标准对系统电压按高压(HV)、中压(MV)和低压(LV)划分的方法,并分别规定了相关的电压闪变限值,详细情况参见表4-1及其说明。
表中公共连接点标称电压等级划分为:
1)低压(LV):UN≤1kV
2)中压(MV):1kV< UN≤35kV
3)高压(HV):35kV< UN≤220kV
对于变动频度少于1次/日,电压波动限制可放宽,但标准中没有给出规定。对于随机性不规则的电压波动,国际规定依据95%概率大值,电压波动限值为:
1)HV=1.5%
2)MV:dMV=2.0%;
3)LV:dLV=2.0%。
(4)2008年重新修订并发布的GB/T12326-2008《电能质量 电压波动和闪变》与GB 12326—2000相比,对闪变的限值进行了调整,以长时间闪变Plt作为闪变的限值,较原闪变限值有一定的放宽。对单个波动负荷引起的闪变,根据实际怡况仍分三级处理,但有一定简化,并对超标用户提出明确的治理要求。
对电压波动限值的判据进行了调整。对于电压变动频度较低或规则的周期性电压波动,仍釆用现行限值作为其判据;对于随机性不规则的电压波动,规定了电压变动的最大值作为判据,并调整了原限值。这样增强了电压波动测量和判断是否合格的可操作性。
对闪变的测量持续时间、取值方法进行了调整。电力系统公共连接点的闪变采用一个星期(168 h)测量,单个波动负荷引起的闪变采用一天(24 h)测量,都取最大值为合格判据。对闪变的估算方法进行了简化,删除了原标准中不常用的正弦波、三角波电压波动Pst-1曲 线分析法以及难于执行的仿真法和闪变时间分析法。
简化了原标准附录C涉及的闪变分析实例和评估方法,用较简洁的方式给出了各种电孤炉闪变评佔系数。
电压波动和闪变的限值的适用范围扩展到超高压(EHV)系统,但不考虑EHV对下一电压等级的闪变传递。闪变的传递系数统一修改为推荐值0.8.增加了闪变合格率的统计方法,以便十闪变状况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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