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幕墙荷载取值 1.1.1 风荷载 根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5.1.1条规定,玻璃幕墙应按维护结构设计。 根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第5.3.2条规定以及《建筑幕墙》GBT21086-2007第5.1.1.1条规定,玻璃幕墙的风荷载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式8.1.1-2计算,并且不小于1.0kPa。
1.1 幕墙荷载取值
1.1.1 风荷载
根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5.1.1条规定,玻璃幕墙应按维护结构设计。
根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第5.3.2条规定以及《建筑幕墙》GBT21086-2007第5.1.1.1条规定,玻璃幕墙的风荷载应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09-2012式8.1.1-2计算,并且不小于1.0kPa。
解释:式(8.1.1-2)适合于幕墙(采光顶)面板、面板与龙骨的连接件、直接支承面板的龙骨(横梁、立柱、加强肋等)、龙骨与主体结构的连接件等。
支撑幕墙龙骨的主体结构(尤其是目前一般由幕墙企业设计施工的各种钢结构、索结构、索-杆结构)承受的风荷载 ,不应采用式(8.1.1-2),而采用式(8.1.1-1)。式中各符号含义见荷载规范。对一般高层建筑和高耸结构 ,顺风向风振系数βz可直接按规范第7.4.2条的规定近似计算 ;对于复杂的大跨度平面或空间钢结构、索结构、索-杆结构 ,其风振系数βz应经过动力计算分析或试验研究确定 ,当无分析研究结果可用时 ,建议其取值不小于1.5。
《玻璃幕墙及采光顶结构设计若干问题探讨》
根据《建筑幕墙》GBT21086-2007附录B B2.1.1.1条规定,采光顶和金属屋面抗风性能指标不应低于所在地的风荷载标准值,且不应小于1.5kPa。
根据《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 102-2003第5.3.3条规定:玻璃幕墙高度大于200m或体型、风荷载环境复杂时,宜进行风洞试验确定风载,幕墙风压标准值按风洞试验和理论计算风压的较大值取值。
1.1.2 风压体形系数的计算
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8.3.3条计算围护构件及其连接的风荷载时,可按下列规定采用局部体型系数μs1:
1 封闭式矩形平面房屋的墙面及屋面可按表8.3.3的规定采用;
2 檐口、雨篷、遮阳板、边棱处的装饰条等突出构件,取-2.0;
3 其他房屋的构筑物可按本规范第 8.3.1 条规定体型系数的1.25倍取值。
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8.3.4条计算非直接承受风荷载的围护构件风荷载时,局部体型系数μs1可按构件的从属面积折减,折减系数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当从属面积不大于1m2时,折减系数取1.0;
2 当从属面积大于或等于25m2时,对墙面折减系数取0.8,对局部体型系数绝对值大于1.0的屋面区域折减系数取0.6,对其他屋面区域折减系数取1.0;
3 当从属面积大于1m2小于25m2时,墙面和绝对值大于1.0的屋面局部体型系数可采用对数插值,即按下式计算局部体型系数:
μs1(A)=μs1(1)+[μs1(25)-μs1(1)]logA/1.4
按《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12第8.3.5条计算围护构件风荷载时,建筑物内部压力的局部体型系数可按下列规定采用:
1 封闭式建筑物,按其外表面风压的正负情况取-0.2或0.2;
2 仅一面墙有主导洞口的建筑物,按下列规定采用:
1)当开洞率大于0.02且小于或等于0.10时,取0.4μs1;
2)当开洞率大于0.10且小于或等于0.30时,取0.6μs1;
3)当开洞率大于0.30时,取0.8μs1。
3 其他情况,应按开放式建筑物的μs1取值。
注:1 主导洞口的开洞率是指单个主导洞口面积与该墙面全部面积之比;
2 μs1 应取主导洞口对应位置的值
1.1.3 活荷载
屋面、采光顶及雨棚水平投影面上的活荷载标准值应按GB50009-2012 表5.3.1采用,均布活荷载标准值可不与雪荷载同时组合。
《建筑玻璃应用技术规程》JGJ 113-2015第8.2.5条规定:对于上人屋面玻璃,玻璃中心直径150mm的区域内,应能承受垂直于玻璃1.8kN的活荷载;对于不上人屋面,与水平夹角小于30度的屋面玻璃应能承受垂直于玻璃1.1kN的活荷载,与水平夹角不小于30度的屋面玻璃应能承受垂直于玻璃0.5kN的活荷载。
1.2 幕墙物理性能
1.2.1 抗风压性能
《建筑幕墙》GBT21086-2007第5.1.1.2条规定:
《小单元建筑幕墙》JG/T216-2007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6.3.10条规定: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第5.7.10条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2016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DGJ08-56-2020 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举例说明:
1.2.2 水密性能
《建筑幕墙》GBT21086-2007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
《人造板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336-2016
《小单元建筑幕墙》JG/T216-2007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DGJ08-56-2020 上海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规范
《天津市建筑幕墙工程技术标准》DB29-221-2013
举例说明:
1.2.3 气密性能
《小单元建筑幕墙》JG/T216-2007
举例说明:
1.2.4 平面内变形性能
解释:抗震设计时 ,楼层层间位移角是否应该取弹性层间位移角的3倍是值得讨论的一个问题。首先要明确对幕墙平面内变形要求(即抗震设计时应 按主体结构弹性层间位移角限值的3倍进行设计)的含义,是指中震作用下对幕墙适应主体结构变形能力的近似要求;其次要明确中震作用下,结构胶缝所表现的应力状态和对应的变形能力。如果对结构进行动力时程分析,则输入地震波加速度时程曲线的峰值加速度见下表。由表中数值可看出,中震输入加速度峰值约为小震的2.8倍,因此考虑到结构弹塑性变形性质,取用小震位移限值的3倍作为中震位移限值是近似估计。另外,如果采用中震时的楼层层间位移角限值,则一定要对应采用此时结构胶的变位承受能力,而绝不是对应于其受拉应力为0.14N/mm2时的伸长率。
《玻璃幕墙及采光顶结构设计若干问题探讨》
举例说明:1/550*3=1/183
1.2.5 承重力性能
《建筑幕墙》GBT21086-2007第5.1.9条规定:
《玻璃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02-2003第6.2.7条规定:
《金属与石材幕墙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第6.5条
注:摘自《框架式玻璃幕墙自重作用下挠度控制方法》
1.2.6热工性能、空声隔声性能、耐撞击性能、光学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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