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了垃圾分类工作推进指挥部机制,通过“日检查、周调度、月考核、季点评”,层层传导压力,落实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创立并实施垃圾分类十类管理责任人制度,使政府的推动责任、管理责任人的管理责任、居民的分类投放责任形成链条,成为全国各地推行垃圾分类重要的制度抓手。出台了厨余垃圾分类质量“不合格不收运”的管理规定,倒逼源头分类责任落实。启动“城管执法进社区”,发挥了一定的普法和震慑作用。
在全国率先提出生活垃圾分为“厨余垃圾、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的基本分类方法,被采纳为国家标准,成为全国绝大多数城市广泛认可的标准方法。在全国率先将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职责划转至城市管理委员会,同时坚持将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作为垃圾分类的重点工作,在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网融合”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在全国率先明确厨余垃圾分类“质精先于量大”的原则,并基于系统环境绩效最优确定了适宜的厨余垃圾分出率目标,在全国垃圾分类工作中发挥了一定的守正、创新、纠偏作用。
现有实际运行的焚烧发电、生化处理、卫生填埋等生活垃圾处理设施32座,实际处理能力2.51万吨/日,其中焚烧发电能力超过1.76万吨/日,已经形成以焚烧发电为核心、生化处理为辅助、卫生填埋兜底的多元化、现代化垃圾分类处理技术格局,基本实现原生垃圾零填埋。垃圾处理设施服务功能正在从消除环境卫生隐患、改善区域环境质量向保障城市环境安全和应对全球气候变化过渡。
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区域覆盖、全过程管理、全系统优化。全市1.3万个小区、近3000个村、11.7万个垃圾分类管理责任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工作,根据第三方抽样调查结果,居民源头分类投放参与率和准确性显著提升,分类习惯初步养成,中间过程“混装混运”“先分后混”现象基本杜绝。与两年前相比,家庭厨余垃圾分出率稳定在18%以上,可回收物规范回收量增长近1倍,其他垃圾减量率超过30%,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7.5%以上,分类效果集中显现,已经迈上高阶平台。
贯彻落实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中提出的“多排放多付费、少排放少付费,混合垃圾多付费、分类垃圾少付费”要求,选择责任主体相对明确、计量方法相对简单、收费难度相对较小的非居民厨余垃圾,全面实行计量基础上的差异化收费制度,通过经济杠杆促进非居民厨余垃圾源头减量和分类回收,同时带动非居民厨余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全链条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提升,得到全国各个城市的广泛关注和高度评价。出台大件垃圾管理指导意见,明确坚持产生者付费原则和市场化运行机制,产生大件垃圾的居民合理承担大件垃圾清运费,引导市场主体规范、透明、高效开展大件垃圾投放、收运和处理服务。建立和完善针对区级政府的生活垃圾跨区处理补偿制度,实现垃圾处理属地管理和区域统筹的平衡和城市环境治理公平正义。
在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和垃圾分类成效的激励下,社会各界与广大人民群众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必要性、复杂性、长期性的认识逐步深入,对居民个人作为垃圾产生者的分类投放法定责任的认识逐步清晰,对分类方法、分类标准、分类重点的认识也趋于理性。绝大部分北京居民认同生活垃圾减量分类是居民的法定责任和义务,源头减量与回收利用的意识不断提高,行为也更加普遍。
北京市第十三次党代会报告中,将垃圾分类作为“持续提升首都城市现代化治理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明确“持续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从源头上促进垃圾减量,深化市民文明习惯养成”。北京市需要紧密结合“四个中心”的城市战略定位,主动对标国际性大都市,学习借鉴国内其他垃圾分类先进城市的成功经验,积极响应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高要求,着力解决新形势下北京市垃圾分类存在的突出问题,顺利实现垃圾分类“从量变到质变”的新突破。
不同层面、多种形式、多个渠道的宣传教育是垃圾分类习惯养成的基础。应积极创新垃圾分类科学普及和宣传教育模式,加强宣传教育的系统性和针对性,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单位、重点行业加大宣传教育力度,激励居民和重点人群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内生动力,提升广大居民和社会各界对北京垃圾分类的认可度和获得感,营造全民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文化氛围,扎实推动居民垃圾分类习惯养成。
高标准、低排放的分类垃圾处理设施是垃圾分类系统的核心硬件保障。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整体能力较为充分,结构较为合理,但部分设施建成投运年代较早,难以适应垃圾分类后进厂垃圾特性的显著变化,实际处理能力与设计处理能力存在一定差距,运行管理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难以满足周边居民日益高涨的环境保护需求。应对全市垃圾分类处理设施进行系统全面的诊断评估,按照“一厂一策”方式开展垃圾分类处理设施整治提升工作,充分挖掘已有设施处理能力潜能,提升处理效能。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动新建设施规划、建设与运营,强化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在废物协同、物能循环、设施共享、污染减排方面的优势,保证各类垃圾得到高标准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协同利用,真正实现垃圾分类“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的目标。
北京市在可回收物回收体系建设方面已经走在了全国前列,但是整体上仍未打破传统回收模式的利益格局。应将可回收物回收体系规范化、现代化建设作为下一阶段推进垃圾分类的重中之重,加速推动城市环卫系统与再生资源系统“两网融合”,以融入垃圾分类促可回收物回收规范化,以可回收物回收促垃圾分类现代化。通过积极的政策扶持、财税激励、用地保障、标准引导与区域统筹,打通可回收物回收与再生利用产业链条上的“堵点”,形成垃圾分类—资源回收—再生利用的良性发展模式。
精细化是国际性大都市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全过程管理的内在要求。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明确要求“建立和完善有关生活垃圾排放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生活垃圾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管理信息系统”,目前全流程精细化管理平台建设取得一定的进展,末端处理设施、密闭式清洁站、运输车数据实现实时上传,非居民厨余垃圾管理模块成熟应用。但是市、区、街三级贯通的垃圾分类管理信息化管理平台尚未完全建成。应充分发挥北京科技创新中心优势和专家智库作用,做好垃圾分类顶层设计,坚持加强垃圾分类科学管理,针对难点问题、瓶颈问题开展科技攻关,在全国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突出北京市在物联网、大数据、5G、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化技术创新与应用方面的优势,结合智慧城市整体建设,着力建设贯通市区街三级、覆盖各类责任主体、各个管理环节、各种品类垃圾的垃圾分类多层级全过程智慧管理信息平台,推动分类数据实时采集、精准计量、全程追溯,尽快发挥作用,带动北京城市环境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
垃圾收费制度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垃圾分类长效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新版《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对实行生活垃圾差异化收费制度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提出了要求。近年来,快递、外卖、电商等新兴产业包装废物大量产生,商品过度包装问题屡屡引起广泛关注,也亟待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押金回收制度等加以规范和约束。应在非居民厨余垃圾计量收费基础上,加快出台和实施非居民其他垃圾收费制度,逐步实行居民生活垃圾差异化收费制度,进一步强化居民垃圾分类意识提升和责任落实,促进居民减量分类习惯养成。探索在快递、外卖、电商、饮料、酒类等包装废物产生量巨大的行业推行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或押金回收制度,促进包装废物源头减量、循环使用与回收利用,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减轻政府财政负担。
根据垃圾分类发展进步的内在逻辑和国际经验,社会协同多元共治是垃圾分类系统升级进化的基本特征。应积极培育和吸引环保公益组织、社会力量、第三方企业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宣传教育、监督管理、运营服务等工作,形成政府、居民、企业、行业协会、社会组织、志愿者队伍等多元主体共同参与的现代化垃圾分类模式,切实减轻基层一线工作人员的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