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通知内容显示,银川市清洁取暖项目总 投 资66.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1亿元,地方配套及企业、居民自筹45.3亿元。在银川市“2+N”供热体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实现银川市冬季清洁取暖总目标:清洁取暖率,城区、县城、农村地区均达到100%,农村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11.7万户。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完成90%以上,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形成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
近日,银川市人民政府发布银川市市政管理局关于印发《银川市推进冬季清洁取暖项目工作方案》的通知。
根据通知内容显示,银川市清洁取暖项目总 投 资66.3亿元,其中:中央资金21亿元,地方配套及企业、居民自筹45.3亿元。在银川市“2+N”供热体系的基础上,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实现银川市冬季清洁取暖总目标:清洁取暖率,城区、县城、农村地区均达到100%,农村完成热源清洁化改造11.7万户。城区非节能且具有改造价值的建筑100%完成节能改造,县城完成90%以上,积极推动既有农房节能改造,形成长期稳定可持续的清洁取暖体系。
方案指出,按照宜电则电、宜气则气、宜热则热要求,采用热电联产,太阳能加、热泵、燃气等供暖技术改造面积5954万m2。其中市区新增3284万m2,县城新增1299万m2,农村地区新增1371万m2。实施建筑能效提升项目1516万m2。其中城区改造356万m2,实现应改尽改;县城改造382万m2,完成率达到90%;农村推进围护结构节能、被动太阳房改造778万m2。
方案表示,要通过项目实施,巩固并进一步提升大气污染治理成果,以颗粒物(PM10、PM2.5)污染防治为重点,协同推进二氧化碳(CO2)、二氧化硫(SO2)、氮氧化物(NOX)、粉尘等污染物控制。
方案还对重点任务作出具体分解,如下:
(一)充分利用热电厂余热资源,进一步推进热电联产集中供热项目。
项目计划从国能大坝电厂向银川市供热,并解决沿途集中安置村庄的供热问题。该项目城区计划接带供热面积1440万m2,贺兰县和永宁县县城新增供暖面积1241万m2,农村沿线集中安置村庄纳入集中供暖面积410万m2,解决农户供暖3.4万户。
责任单位: 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贺兰县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资金2.69亿元,不足资金企业自筹。
(二)充分发挥可再生能源优势,因地制宜推广可再生能源集中供热项目。
积极推进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与常规能源耦合供暖,鼓励在条件适宜的居住及公共建筑推广太阳能(光伏、光热)供暖技术、空气源热泵、地源热泵、污水源热泵供暖技术。全市城区新增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面积484.29万m2,农村新增可再生能源集中供暖面积119.28万m2。
责任单位: 国能宁夏供热有限公司、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宁夏百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宁夏中房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银川市各热力企业
资金来源: 市区中央补助资金3921.5万元,农村中央补助资金4629.2万元,不足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和企业自筹。
(三)加强热网改造和热力站建设,积极提高现有集中供热系统供热能力。
提升管网输送能力,对西夏区、金凤区区域内供热设施进行大温差改造,改造规模300万m2。实施灵武市城市北区配套设施提升改造项目,灵武市惠民供热管网节能改造工程,县城新增集中供暖面积58万m2。
责任单位: 灵武市人民政府、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资金3400万元,不足资金由灵武市人民政府配套和企业自筹。
(四)做好燃气集中供暖调峰和应急储备。新建燃气集中供热、实施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进一步提升热源清洁化水平。
在气源有保障的情况下,在适用区域利用燃气建设清洁能源供热项目,形成多种热源互补的供热保障格局。城区新增清洁燃气集中供热面积1060万m2。农村新建燃气集中热源2座,天然气入户工程一项,累计新增清洁取暖面积13万m2,解决农村清洁取暖户数1000户。
责任单位: 兴庆区人民政府、贺兰县人民政府、宁夏电投热力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资金955万元,不足资金由兴庆区、贺兰县人民政府配套和企业自筹。
(五)在银川村镇实施“煤改气”、“煤改电”双替代项目,扩大农村非集中供暖区域清洁化改造。
各县(市)区政府根据实际需求选择空气源热泵热水机、热泵热风机,蓄热式电供暖设备,直热式电暖器、电热炕、燃气壁挂炉等设备进行煤改电、煤改气工作。全市新增“煤改电”、“煤改气”供暖面积659.7万m2,解决农村清洁取暖共计6.5万户。
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资金8.6474亿元,不足资金由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和农户自筹。
(六)在银川村镇积极推广太阳能+多种能源辅助的供暖模式,打造银川农村可再生能源供暖示范。
在银川市农村地区进行太阳能光热+辅助能源(电直热、燃气壁挂炉或热泵)、太阳能光伏+电供暖(蓄热或直热电暖器或热泵)等技术示范。全市农村新增可再生能源供暖面积109万m2,其中解决农村居民清洁取暖共计1.1万户。
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资金1.5805亿元,不足资金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配套和企业及农户自筹。
(七)实施贺兰县洪广镇热源清洁化改造项目。
贺兰县昊阳公司在洪广镇的燃煤锅炉集中供热改造为燃气锅炉集中供热,暖泉农场燃煤锅炉集中供热改造为燃气锅炉集中供热,及暖泉农场十一队热源改造。涉及范围内供暖面积60万m2。解决农村清洁取暖户数约5000户。
责任单位: 贺兰县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资金1950万元,不足资金由企业自筹。
(八)实施银川市建筑能效提升项目。
在清洁取暖示范期内进一步推进既有非节能建筑的改造,实施集中供热系统能效提升改造。在三年项目建设期内银川市计划实施建筑能效提升面积1515.7万m2。其中,城市建筑能效提升改造356.1万m2,其中建筑节能改造348.8万m2;县城建筑能效提升改造381.8万m2,其中建筑节能改造125.8万m2;农村地区建筑能效提升改造777.8万m2,其中建筑节能改造722.8万m2。
责任单位: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资金6.286亿元,不足资金由市、县(市)区配套和企业自筹。
(九)银川市清洁取暖能力建设项目。
建立银川市清洁供暖项目长效实施能力,包括引入专业团队提供技术咨询和项目管理支撑,实施技术导则编制,项目实施成效评估宣传等。建设银川市清洁取暖管理平台,整合项目管理、运行维护、动态监管和效果展示等功能,进一步提高全市取暖智能化、数字化水平。
责任单位: 银川市市政管理局
资金来源: 中央补助资金3104万元。
补贴标准方面,方案也明确针对农村分户式清洁取暖项目,根据不同技术类型确定中央财政资金补贴标准为:太阳能供暖项目、煤改电项目、煤改气项目以及其他清洁取暖改造项目补贴标准分别为项目造价的85%、90%、90%和90%,中央专项资金最高补贴标准分别不超过14500元/户、13500元/户、9000元/户和6000元/户,不足资金农户自筹。补贴范围主要包括设备购置费以及项目建设费用。
农村分户式清洁取暖项目,供暖设备采购价格应参考近2年北方地区清洁取暖试点城市相同技术方案的政府采购价格,通过招标确定入围企业。银川市农村清洁取暖项目,困难群体由政府兜底,设备安装及运行费用视情况给予减免和补贴。
附件:
1.银川市兴庆区项目分解表
2.银川市金凤区项目分解表
3.银川市西夏区项目分解表
4.银川市灵武市项目分解表
5.银川市永宁县项目分解表
6.银川市贺兰县项目分解表
7.银川市企业主导实施项目分解表
△银川市兴庆区项目分解表
△银川市金凤区项目分解表
△银川市西夏区项目分解表
△银川市灵武市项目分解表
△银川市永宁县项目分解表
△银川市贺兰县项目分解表
△银川市企业主导实施项目分解表
来源:银川市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