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2日,一网友在某论坛发了一个题为《新闻图片中的发现-公务员工资5935元,个税0.00元(转载)》的帖子。据帖子显示一公务员的工资为5935元,但个税却为零。帖子发出后,立刻受到了很多网友的关注,并引发热议。——————天空看网事 帖子详情: 广州日报2008年3月6日A7版广州日报2008年3月6日A7版广州日报2008年3月6日A7版一张新闻图片中的发现-公务员工资单5935元,个税竟交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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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日报2008年3月6日A7版广州日报2008年3月6日A7版广州日报2008年3月6日A7版一张新闻图片中的发现-公务员工资单5935元,个税竟交0.00元!
请留意:
1、该工资单有“警衔津贴”一项,说明该工资单出自政法部门;
2、“警衔津贴”为0元,说明该部门不应为公安部门,因为公安部门公务员都有警衔津贴。所以应该是检察、法院、司法行政、海关等配备警力的部门。而该工资单的持有人为该部门的非警察公务员;
3、按2008年3月以前的个税起征点1600元,该笔工资应交个税为:(5935-556-1600)×15%-125=441.85元!
4、右下角:CFP新闻图片库供图,说明该图片可能并非摄于广州。政府部门公务员带头不交个人所得税,这种行为严重影响政府的社会公信力!当地税务部门为什么不干预?!是不是因为连税务部门的公务员自己也没交个人所得税,所以才不好去过问其他部门?
全国到底还有多少部门的公务员不交个人所得税?
这些部门的领导是不是将不交个人所得税当成一项部门福利了?
“没有税收就没有国家;没有税收的尊严就没有政府的尊严!”这些部门还拿不拿政府的尊严当一回事?
偷逃税款不是一般违纪!是违法,是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