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消考试报名公告】 7个省市地区最新汇总!
英俊的水煮鱼
2022年08月30日 09:48:29
只看楼主

今天继山东、内蒙古、辽宁后,又有四个省份发布考试公告!分别是 浙江、贵州、云南、新疆 !一起来看看吧。(截止至2022.08.29 18:00) 浙江省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13日   缴费时间:确认报名后即可缴费  

今天继山东、内蒙古、辽宁后,又有四个省份发布考试公告!分别是 浙江、贵州、云南、新疆 !一起来看看吧。(截止至2022.08.29 18:00)

浙江省
报名时间:2022年9月5日至13日  
缴费时间:确认报名后即可缴费  

关于做好 2022 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浙考发〔2022〕33 号

各市及义乌市人事考试机构,各有关单位: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 2022 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5 号)和《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人考中心函〔2021〕1 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将此项考试有关考务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考试定于 11 月 5 日至 6 日举行,具体考试时间和科目为:

11 月 5 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 月 6 日 上午 9: 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考点设在省直、各设区市及义乌市,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二、报考条件 

(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系统显示的级别为“考全科”)。1.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4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 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7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5 年。2.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3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5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4年。3.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3 年。4.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5.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1 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2 年。6.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 1 年。 

(二)免试科目条件。符合上述报考条件,并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 个科目的考试(报名系统显示的级别为“免一科”)。1.2011 年 12 月 31 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2.已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勘察设计行业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三)其他事项。报考条件中涉及专业工作时间期限的,均计算到报考当年年底。以后学历报考的,专业工作时间前后可以累加(全日制教育实习期和成人教育脱产学习时间除外)。新旧专业对照表见附件 1。各地报考条件咨询电话见附件 2。三、获得资格证书条件参加全部 3 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3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符合免试科目条件参加 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必须在连续 2 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相关资格证书。

四、告知承诺制报考有关规定 

(一)除个别“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外,其他所有相关人员均可选择“采用告知承诺制”或“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不适用告知承诺制”的人员是指在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行为(包括虚假承诺)尚在诚信记录期内的人员。“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包括“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撤回承诺”和“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二)对“采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直接进行网上公示。除个别有情况反映外,不进行报考资格现场考后核查。

(三)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 和学历等相关信息存在疑义的报考人员,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需在规定时间内带相关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报考资格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通过的,需再进行网上公示。 

(四)网上报名时一旦选择“不采用告知承诺制”或“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进行选择和撤回,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五)在考前、考中、考后任何环节(如报名、打印准考证、考试、阅卷、证书使用等各环节),若发现有不实承诺,将视不同阶段,作出取消当次考试资格、取消当次考试全部成绩、已取得的资格证书无效等处理。 

五、网上报考流程和注意事项

(一)报考人员于 9 月 5 日至 13 日 ,通过登录浙江人事考试网(http://www.zjks.com)链接,或直接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www.cpta.com.cn/),按报名系统提示,如实注册个人信息,再分别按以下流程完成报考。1.“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 24 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后,方可继续选择报考信息。(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在阅读系统上的《承诺制告知书》后,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由报考人员签署并提交(不允许代为承诺)。——对于报考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可在承诺书提交后,即可直接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对于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人员,须再上传符合相应条件的证书(证明)材料后,方可点击“确认”或打印“报名表”,再进行网上交费。(3)打印的“报名表”无需单位审核和提交,供报考人员留存备查。“承诺书”电子文本可下载保存。报考人员可在未交费且在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但一旦“撤回承诺”,本年度该项考试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撤回承诺”,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2.“不使用告知承诺制”的报考流程如下:(1)报考人员在报名系统中进一步填报完善个人信息(如身份证号、学历学位号、专业工作年限等),在线核验通过后(一般 24 小时),选择所要报考的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注意:如学历等信息无法在线核验的,需上传相关证书材料。(2)在确认所填选的信息和上传的材料准确无误后,选择(点击)“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随后点击“确认”, 待报考系统管理人员进行核验和作出相应设置后,方可打印“报名表”,随后进行网上交费。 (3)报考人员必须打印“报名表”和另行打印“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浙江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打印的“报名表”和“专业工作年限证明”请妥善保存,在应试科目成绩合格后交单位审核盖章,用于现场考后报考资格核查。(4)报名时一旦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则无法返回选择“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提醒报名人员务必慎重选择“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同时不要随意点击,以免误操作。 

(二)注意事项1.对于 2002 年以前大专以上学历、2008 年以前学士以上学位、国(境)外学历学位等,若无法在线核验的,须上传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图片后,方可继续完成上述对应的报考流程。2.对于使用我国居民身份证报名但信息在线核验未通过的,以及使用非我国居民身份证件报名无法在线核验的,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查明情况后再作处理。3.由于个人身份和学历信息提交在线核验后,才能再次登录报名系统报名,提醒各位报考人员要尽早报名,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4.报名期间,若发现报考信息有误,信息未确认的,报考人员可自行修改;信息已确认的,需取消确认后,报考人员方可自行修改。交费后则不能再自行修改,若需修改须联系省人事考试院处理。5.在档案库中有合格成绩的老考生,若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按考试报名无效处理。如因年限问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不符合报考年度之前的合格科目按成绩无效处理。6.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规程》(人社厅发〔2021〕18 号)规定,报考人员原则应在工作地或居住地报考(即:考生的工作地或居住地应在浙江省内)。如非我省考生,以及因报名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件号、手机号等)、选错报考信息(如考试级别、科目、报名点等),漏交或错交考试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造成参加考试、答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成绩和证书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名人员自负责任。7.报名人员在网上交费时可用同一支付宝账户逐一为多人支付,但要注意一一对应报考人员交费,以免错交费和漏交费,交费成功即为报名成功。在试卷预订后或属虚假承诺被取消报考资格的,已交费用不予退还。省部属单位定义,见浙江人事考试网首页的“办事指南”栏目。报考技术咨询电话:0571-88396764、88396765、12333,传真 88395085。 

六、 准考证打印和参加考试报名成功的考生可于 10 月 31 日至 11 月 4 日登录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按准考证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考试。若发现准考证信息有误,应在考前联系所在考区(省直、设区市)人事考试机构处理。特别注意:若姓名和身份证号同时有误不得修改,“准考证”不要有其他人为标记,否则影响考试。七、收费依据和标准按照浙价费〔2016〕71 号规定,考试收费标准为《消防安全案例分析》科目每人每科 70 元,《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和《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每人每科 65 元。考生所需交费票据为电子票据,在考试结束后以短信方式发送到报名时填写的手机号,如未收到短信,也可登录“浙里办”APP,在“我的票据”里查看和下载。八、考试大纲2022 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 年版)为准,见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article/21646)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

九、考试题型和相关规定《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为主观题,考生用 2B 铅笔和黑色墨水笔在专用答题卡上分别填涂准考证号和书写作答,所用草稿纸统一发放和回收;其它 2 个科目为客观题,采用“卷卡合一”,由考生小心撕下位于题本封底的答题卡,用 2B 铅笔在答题卡上填涂准考证号和作答,题本空白处可作草稿纸使用。考生应考时,准许携带黑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削笔刀、计算器(无声、无文本编辑存储功能)、钟表(无声、无收发拍摄功能)、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考生必须凭未作人为标记的本人纸质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原件方可入场(两证缺一不可),开考 5 分钟后禁止入场,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严禁将手机、手环等有收发、拍摄功能电子产品,及提包、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严禁将试卷、答题卡、草稿纸及考试信息带出或传出考场。在答题前应先阅读试卷和答题卡上的注意事项或作答须知,在规定的位置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填写个人信息和作答。不得提前和超时答题。答题卡不得折叠和污损,不得作与考试无关的标记。试卷和答题卡如有印刷、装订等质量问题应及时举手报告。否则,若影响考试成绩,后果由考生自负,涉及违纪违规的按规定处理。因考生自己污损和错答位置的试卷和答题卡,不予更换。为维护考试公平公正,保留监考信息,考试期间对考场实施全程监控。提醒各位考生务必看管好本人的作答信息和诚信参考。 

十、成绩公布、考后核查和证书制发 

(一)成绩公布。考试成绩经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确认后,在报名网上予以公布,届时考生可查询和下载打印考试成绩。 

 (二)考后核查。考前所有设置或操作,均不属于报考资格认定,对于应试科目成绩合格的考生,还应完成以下工作流程:1.对于“采用告知承诺制”报考的人员,直接上网公示10 个工作日。期间,如有情况反映,涉及报考资格的由省消防主管部门负责核查,涉及考风考纪的由省直和各市(考区)人事考试机构负责核查。经查实不符合报考资格或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告知承诺制和资格考试有关管理规定处理。2.对“不使用告知承诺制”报考、学历等证书(证明)因网上无法核验经上传后报考,以及有其他存疑情况的报考人员,需进行现场考后核查。考后核查的具体时间、地点和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及要求,由省消防主管部门另行通知。相关考生如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到现场接受考后核查的,按核查逾期相关规定处理。(三)证书制发。根据人社部办公厅《关于推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电子证书的通知》(人社厅发〔2021〕97 号)精神,对于通过公示和考后核查的成绩合格人员,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制作电子证书后,由考生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本人电子证书(电子证书与纸质证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下发纸质证书后,在浙江人事考试网“合格证书”栏予以公告,相关考生可在该网上申请纸质12证书邮寄服务(邮费到付)。往后纸质证书遗失、损毁,或者逾期不领取的,不再办理补发。

十一、有关要求各级人事考试机构和消防主管部门相关单位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认真做好各个环节的考务工作(具体计划见附件 3)。 

(一)各市人事考试机构要采取切实措施,积极协调教育(学校)、公安(治安、网监、交管)、经信(无线电管理)、网信等相关职能部门加强对考试的服务保障和安全管理。要下大力预防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发生,一经发现,要严格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人社部第 31 号令)和《人事考试工作人员纪律规定》处理。其中,对主观违纪的,还将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并在“信用中国(浙江)”网上公布,确保考试工作的公平公正和安全顺利实施。 

(二)省市人事考试机构和消防主管部门要按照工作分工,分别做好报考技术和报考条件咨询工作。要及时做好对应试科目成绩通过,但“不使用告知承诺制”、学历等相关信息存在疑义,以及有情况反映人员的考后核查工作。对需要现场核查的人员,信息联络要到位,谨防遗漏。要确保核查信息的完整和及时传送。 

(三)届时,如受疫情影响,要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相应措施,确保考试防疫安全。具体实施方法,参见《考13点防疫工作方案》和《考生防疫须知》(见省人事考试网“办事指南”栏目)。

附件: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2.省直和各市报考条件咨询电话和联系人3.2022 年度一级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浙江省社会保险和就业服务中心人事考试院 

2022 年 8 月 29日


贵州省
报名时间:   2022年8月30日至9月11日24:00
缴费时间:2022年8月31日至9月9日17:00

  关于做好2022年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资格考试报名的通知      

    

根据《关于做好 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5号)精神,为做好全省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条件、免试条件、报名要求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之一的,均可申请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一)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 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 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 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 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 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 1年。

(七) 符合以上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2个科目的考试。

1.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2.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八) 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 12月31日。

(九) 报名按属地划分管理,为减少报考人员跨地域流动造成疫情防控压力,报考人员应在工作地、居住地就地就近报名参加考试。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考试时间和考试科目详见下表:

11月5日

上午

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

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6日

上午

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 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网上注册、报名和缴费均在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进行, 报名时间为8月31日9:00至9月7日17:00。

(二)网上注册登记及告知承诺

1.考生需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下载证件照片审核工具软件,报考人员在注册上传照片前,必须预先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处理后新生成的报名照片才能被网报平台识别,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将会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从而导致报名失败。照片要求:新注册的考生采用近期彩色标准1寸半身免冠正面证件照(尺寸25mm×35mm,像素295px×413px),照片底色背景为白色(注: 原已注册考生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在确认所填报、选择和上传的信息后,报考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缴费完成后,务必查看 “缴费状态”是否为缴费成功。过期未缴费或缴费未成功,视为报考人员放弃报名。缴费成功,系统将不予退费。缴费完成之后,报考人员即完成所有报名手续。

特别提醒: 1)由于提交在线核验,需经24小时后才能再登陆报名系统报名,提醒报考人员要预留足够的报名时间。

(2) 未缴费前,报考人员可以点击 “修改报考信息”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3)缴费成功后信息将无法修改。

4)对于成绩有效期大于1年的考试,报考人员修改级别后按新考生进行处理,须重新进行报考资格核查。

5)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网上报名系统中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和《2022年贵州省人事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承诺已知悉告知事项和防疫要求,并严格遵守相关防疫规定。

6)报考人员应及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报考前需认真阅读报考条件说明和报考须知。

7)如属报考人员传错照片、填错个人信息、选错报考信息、未交费、不符合报考条件等原因,造成参加考试、试卷评阅、通信联络、资格核查、证书制发与使用等受影响的,由报考人员自行负责。

2.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取消部分规范性文件设定的证明材料的决定》(人社部发〔2019〕20号)文件要求、《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本次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

告知承诺制相关政策详见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 “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专栏。报考人员报名前应认真阅读考试相关规定, 报考时承诺本人已经知晓规定的证明义务和证明内容,已经符合告知的报考条件,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 接受相关违纪违规处理。本着优化工作流程、畅通办事渠道的原则,国家鼓励和便利报考人员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

报考人员采用电子方式签署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通过网上报名系统撤回承诺。撤回承诺后,报考人员应按报名地考试组织机构有关规定办理相关事项,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在资格考试报名中存在虚假承诺行为的人员,以及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号),存在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

考试组织机构依法依规在考前、考中、考后全程对报考人员承诺内容开展核查。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考试结束后,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逾期拒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

(三)网上在线核查

1、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注册时,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政务信息共享接口等方式对报考人员身份、学历学位等信息进行在线核查,完成相关数据核查后方可继续报名。报考人员在提交报考信息后,网上报名系统将对学历学位、所学专业、工作年限等内容与报考特定条件相符合情况进行在线核查。

2、学历学位、所学专业等相关信息数据无法在线核查或在线核查未通过的报考人员,请上传学历或学位证书相关材料;报考级别为免一科的报考人员 请上传相关材料。           

3、以下报考人员须上传达到报名条件的相关材料, 贵州省消防协会在 2至3个工作日内对报考人员上传的相关材料进行线上核查,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状态,完成后续报名流程,联系电话:0851-85709540。

1)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中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四) 2022年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网上缴费时间为 8月31日至9月9日17:00时。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该考试统一实行网上缴费,考试机构不受理现场缴费。

(五) 网上报名资格审核咨询电话 0851-85709540 ,考务咨询电话:0851-86830878,网上技术咨询电话0851-12333(转0<省本级>-转0<人工服务>)。

(六) 考生缴费报名成功后请于 10月28日至11月6日登录 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 打印准考证。

四、考试要求

(一) 应试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准考证原件进入考场。

    (二)考生考试时注意如下事项

1、 应试人员应试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 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

2、 答题前必须仔细阅读应试人员注意事项(试卷封二)和作答须知(专用答题卡首页),答题时使用规定的作答工具在专用答题卡划定的区域内作答。

3、 考场上备有草稿纸供应试人员使用,考后收回

五、收费标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客观题每人每科 60元,主观题每人每科65元

六、考场设置

2022年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点设置在贵阳市,具体考点考场详见准考证。

七、成绩公布及证书发放

(一)成绩公布

各项资格考试统一在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 发布成绩,请考生在此网站上查询考试成绩。

特别注意: 考试结束后,将采用技术手段对所有考生的答案及试卷代码等进行比对分析检测,无论抄袭、被抄袭、试卷代码异常或试卷答案雷同,其当次该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以防被他人抄袭。

(二)证书发放:

各个科目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的考生请持学历证书(教育行政部门认可)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从事达到报名条件规定的专业工作年限证明,有免考科目的需提交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到贵州省消防协会(贵州省消防协会将在贵州消防网、贵州省消防协会官网、贵州省消防协会微信公众号发布复审、取证通知) 进行资格复核,复核合格人员方可领取资格证书;复核不合格者取消考试成绩,停发资格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考后复核的考生,按自动放弃考后复核处理,取消当年度全部考试科目成绩。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参加考试并合格的,成绩无效,并按《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 31号)进行处理。

八、考试大纲

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见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 (www.cccf.com.cn/ article/21646)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

九、违规违纪行为处理

报考人员有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 31号)第十条、第十二条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云南省

报名时间:2022年9月1日9:00—9月8日17:00

缴费时间:2022年9月1日9:00—9月13日17:00

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 55 号)要求,现就云南考区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总体要求

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全程实行告知承诺制。根据告知承诺制要求,报考人员须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确认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并承担不实承诺的相关责任。

本次考试强化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 报考人员现工作地或户籍地须在云南省区域内,满足其一,并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可以在云南考区报考。 考试管理部门将会同行业主管、公安机关等部门,严格核查报名材料,严厉打击有组织的跨区域团伙作弊、高科技作弊及替考等行为。

二、考试时间、科目及地点

(一)考试时间与科目

11月5日

上午9:00-11:30   消防安全技术实务

下午14:00-16:30  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

11月6日

上午9:00-12:00   消防安全案例分析

(二)考试地点

     考试具体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三、报名条件

(一)报名要求

凡符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56号)规定报考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具体报名条件如下: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报名参加考试。

(一)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见附件1,下同)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7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5年。

(二)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5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4年。

(三)取得含消防工程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在内的双学士学位或者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3年。

(四)取得消防工程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2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硕士学历或者学位,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五)取得消防工程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1年;或者取得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博士学历或者学位,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满2年。

(六)取得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的人员,其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均相应增加1年。

符合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为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注: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学历、学位是指国家承认的国民教育系列学历、学位,包括参加普通高等教育、成人高等教育、电大开放教育、网络远程教育、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所取得的学历、学位等。工作年限、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可累计,计算截止日期为考试当年度的12月31日。

报考人员请仔细阅读《注册消防工程师政策答疑》(见附件2)。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限内,进行网上注册、报名、缴费。

(一)报名时间节点

1.报名时间: 9 1 日9 : 00— 9 8 日17 : 00;

2.缴费时间: 9 1 日9 : 00— 9 13 日17 : 00。

(二)报名网址

网址为: 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或zg.cpta.com.cn/examfront(报名登录界面)。

(三)报名流程

报考人员须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系统提示选择“云南省”填写报考信息。

1.网上注册

之前从未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的报考人员,须提前完成注册。已经在中国人事考试网注册过的人员无需重新注册,使用原账号登陆报考。注册流程如下:

(1)在报名登录界面,点击登录按钮下方“新用户注册”,进入报名协议界面,认真阅读并接受报名协议。

(2)阅读“注册须知”后点击“下一步”按钮,进入注册信息录入界面,按照要求录入数据,完成后输入验证码,点击“提交”按钮,再次确认个人信息,验证无误后完成注册信息录入。

(3)报名系统自动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核验完成后方可继续报名。

(4)上传个人照片,此时上传的照片将直接用于制作资格证书, 一经上传完成不得修改 。照片文件上传前,要使用“全国资格考试网报平台证件照片审核处理系统”按要求处理(此软件在中国人事考试网首页“工具下载”栏目下载;只有审核工具软件处理生成的照片才能识别上传,使用其它软件处理的照片无法上传至报名系统;已注册考生的非白底照片可继续使用,新注册报考人员须按新规提交白底照片)。

注册完成后,报考人员须保管好本人的用户名及密码,以防影响报考及后续流程。

2.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使用本人注册的账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选择考试项目和报名省市后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流程如下:

(1)仔细阅读相关公告和提示信息,确定自己符合所有报考条件后进行信息填报。

(2)报名信息填报,要如实、准确填写本人信息。

(3) 选择是否使用告知承诺方式,如选择不使用或选择使用后撤回,将无法再改回告知承诺方式报名,须进行现场核查。 现场核查地点: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龙马段恒大城旁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咨询电话:0871-64569542,现场核查时间: 9 1 日上午09:00至9月 8 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单独通知,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

(4)核对信息无误后再进行“确认”操作,信息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自行修改报名信息。

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考生应根据本人报名至考试时固定的居住地就近选择“ 市”和“ 现居住地 ”。

3.网上缴费

信息确认并通过报名系统自动核验后即可在网上交费,报考人员在缴费前务必再次核对报名信息,缴费确认后所有信息不可修改,已缴费即视为报名成功。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的规定, 客观题6 5 .00元/每人每科,主观题69.00元/每人每科。

4.准考证打印

10 31 日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应尽早注册或完善注册信息,并认真阅读和知晓《报考须知》,以及本考试相关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考试实施办法中关于考试报名条件的规定。报名时有义务如实提交本人相关信息,并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承诺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代为承诺。

2.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在线核验报考人员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提交注册信息 24小时后 可登录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3.已注册的报考人员不需重新注册,但报考前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报考人员必须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4. 学历学位信息在线核验不通过的报考人员 须在报名期间,完成报名信息填报后,上传与本人填报信息一致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电子照片。

5.按照属地化管理原则,现工作地或户籍地在云南省区域内的人员方可报名参加考试。资格审核部门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报考人员的户籍、社保及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发现不符合“报考人员属地化管理”情况的,按虚假承诺处理。

6. 在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中有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且在记录期内的报考人员,不适用告知承诺制,须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现场核查 部门 昆明市官渡区珥季路龙马段恒大城旁云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法制与社会消防工作处,咨询电话:0871-64569542,现场核查时间: 9 1 日上午09:00至9月 8 日下午17:00(工作时间)。现场核查需准备的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2)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云南考区报名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出具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4)符合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提供免试条件相对应的证明材料。其余考生如未接到单独通知,报名期间无需到现场核查。

7. 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或者未按照资格核查部门要求办理相关事项的,按报名无效或成绩无效处理。确认报名后,已缴费用不予退还。

五、成绩管理、公示及证书领取

(一)成绩查询

202 3 2 起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 (www.cpta.com.cn)查询成绩,成绩公布起始时间以该网站时间为准。

(二)成绩管理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置“消防安全技术实务”(客观题)、“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客观题)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主观题)3个科目。参加全部3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3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一科)的应试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取得资格证书

考试成绩达标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取消相应科目考试成绩:

1.填报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的;

2.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现场资格核查的;

3.无法在规定时限内提供相关材料的;

4.其他按规定不应给予达标认定的。

(三)公示

成绩合格、拟取得资格证书人员将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公示,公示期间集中接受监督举报。同时,还将抽取部分人员进行现场资格核查。

(四)证书领取

证书领取方式分为邮寄领取和现场领取。公示期满,选择邮寄领取证书的人员自行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左侧“网上考务”栏目中的“证书办理”按钮,选择证书邮寄。在规定时间内未选择证书邮寄的,由本人到报名点现场领取证书,不得由他人代领。

六、资格核查

资格核查贯穿报名、考试、证书办理及执业等全过程 ,考试管理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将通过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社保数据比对、现场核查等方式对报考人员填报的户籍、学历学位、工作单位等信息进行核查,核查报考人员是否符合报名条件和属地化管理要求。在核查工作中,如需报考人员提供相关材料进行验证的,报考人员须予以配合。 报名结束至考试前,核查不通过的,报名无效;考试成绩公布后,核查不通过的,成绩无效;领取资格证书后,经查不符合报名条件或属地化管理要求的,证书无效。

对不实填报、虚假承诺、违规参考等行为将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接受“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况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考试大纲

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以《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2021年版)为准,见中国消防产品信息网(www.cccf.com.cn/article/21646)或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网站(www.cccf.net.cn/article/20675)。            

八、重要提示

(一)考试所有信息均以官方网站发布的为准,考试公告及有关通知或安排发布的官方网站为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rss.yn.gov.cn/ynrsksw),网络报名和成绩发布官方网站为中国人事考试网(www.cpta.com.cn)。

(二)做好疫情防控。 云南省2022年下半年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已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人事考试专栏”(https://hrss.yn.gov.cn/ynrsksw/i1003.html) 发布,请 应试人员 按照要求做好防控。 因疫情存在动态变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也将作出相应调整。如考试前出现新的疫情变化,将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人事考试”专栏(https://hrss.yn.gov.cn/ynrsksw/Index.html)及时发布补充公告,进一步明确疫情防控要求,请广大考生密切关注 ,并 严格按照考点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积极配合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因未按疫情防控要求执行,造成不能参加考试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三)报考人员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考试当天须按准考证所载要求出示相关证明方能进入考点。

(四)应试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规则,严守考试纪律,自觉诚信参考,严禁替考、伪造证件、抄袭、使用通讯工具或其他高科技手段等作弊行为。

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等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应试人员考试中要保护好自己的答卷和答题卡防止被抄袭。

(五)应试人员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与报名时一致)进入考场。开考5分钟后一律禁止入场,开考2小时后方可交卷、离场。

(六) 应试人员应考时携带的文具限于黑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和无声无文本编辑功能的计算器。除上述物品外, 严禁将各类手表和各种电子、通信、存储设备(如各类手机、电子手环等)与考试相关的资料等物品带至座位,否则按违纪处理。

(七)应试人员须提前查看中国人事考试网公布的“答题卡作答须知”(http://www.cpta.com.cn/question/1147.html),参考时须按规定和要求作答,务必准确、完整填写姓名、准考证号、试卷代码等信息,不按要求和规定作答造成的后果自行承担。

(八)报考人员提交的个人联系方式信息(包括手机号码、电子邮箱、详细通信地址等),将作为本考试文书(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通知、告知、处理决定等)经本人确认可收悉的送达地址。相关文书发送至送达地址,即视为送达。个人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须及时登录报名系统修改联系方式信息。

(九)报考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给予其当次该科考试成绩无效或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并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五年或长期等处理。

投诉举报电话:0871—63632444、63630349

投诉举报邮箱: ynrsksw2017@163.com


附件: 1.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

      2.注册消防工程师政策答疑

       3.诚信承诺书

                             

附件2

注册消防工程师政策答疑

 

一、关于资格考试科目及报考条件

1.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要考哪些科目?

答: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设《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3个科目。考试成绩实行3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3个考试年度内参加应试科目的考试并合格,方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2.具备什么样的条件才能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答: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并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均可申请参加相应级别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对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人员的报名条件做了规定。一是学历条件。一级资格考试报考人员为大学专科以上学历;二是专业背景。考虑到消防工程专业及相关专业与消防工作的紧密联系性,并结合消防专业技术工作的特点和要求,将报考人员的专业背景分为“消防工程专业”、“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和“其他专业”三类。对于不同专业背景的考生,在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上做了一定的要求,对“消防工程专业”、“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和“其他专业”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梯次递增。三是实践经验。要求报考注册消防工程师的人员不仅需要掌握专业理论知识,而且需要具备一定的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实践经验。

3.持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和函授等毕业证书能否报考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答: 只要出具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承认的有效学历证明,同时符合相应注册消防工程师报考条件就可以报考。


4.哪些专业属于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答: 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名称请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安部《关于印发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和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及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办法的通知》附件一《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新旧对照表》,表中“专业名称”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高等教育司1998年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中规定的专业名称;“旧专业名称”指1998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颁布前各院校所采用的专业名称。

5.取得与消防工程无关的专业的学历能报考吗?

答: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报考人员的专业分为“消防工程专业”、“消防工程相关专业”和“其他专业”三类。与消防工程专业无关的其他专业人员都可以报考,但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要有所增加。

6.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中关于从事消防技术工作范围包括哪些?建筑设计院、消防设施施工企业和在企业从事生产安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人员,能否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答: 消防安全技术工作是指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消防安全管理与消防技术培训、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技术工作。

鼓励建筑设计院和消防设施施工企业人员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其所从事的消防设计、消防设施工程施工工作年限可以视为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

7.注册消防工程师的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毕业证后的工作年限吗?在学历取得之前的工作年限是否计算在内?

答: 根据《注册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要求是指取得相应的学历后,所从事的相关专业的工作年限。关于考试报名条件中工作年限计算的截止日期,将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的要求在考试报名通知或公告中进行明确。

8.消防救援队伍在职人员可以报考注册消防工程师吗?

答: 只要取得消防工程专业、消防工程相关专业或其他专业相应学历或者学位,并符合工作年限和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要求都可以报考。消防救援队伍在职干部从事防火、灭火工作年限可以视为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其他岗位的工作经历和消防战斗员岗位的工作经历不能视为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年限。

9.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免试条件是如何规定的?

答: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符合《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中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名条件,并具备下列一项条件的,可免试《消防安全技术实务》科目,只参加《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2个科目的考试。

(一)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的;

(二)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证书,或者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的。

在连续的2个考试年度内参加上述科目考试并合格,可取得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

10.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免试条件中的“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包括哪些种类?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建造师属于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吗?

答: 有关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情况请参考原人事部、建设部《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制度总体框架及实施规划》(人发〔2001〕5号),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专业包括土木、结构、公用设备、电气等专业,并采用专业分类命名执业注册名称,即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XX工程师,如: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结构工程师、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和注册建造师应不属于该范围。此外,勘察设计各专业注册工程师如实行一二级分级管理的,以取得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工程师资格证书作为免试条件。

11.资格考试免试条件中的“高级工程师”有专业要求吗?

答: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中免试条件规定的“2011年12月31日前,评聘高级工程师技术职务”,其中高级工程师所从事的专业应当是消防工程专业或是消防工程相关专业。

12.对多年从事消防技术工作、具有丰富工作经验的人员在资格取得方面有什么特殊政策?

答: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在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前长期从事消防安全技术工作,符合考核认定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考核认定的办法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2013年,已组织开展了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核认定工作,考核认定只此一次。今后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必须参加资格考试。

13.港澳台考生能否报名参加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

答: 经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针对港澳台考生是否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资格的问题,需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专门发布文件进行明确,目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没有就这方面问题发布有关文件,因此暂时不能报考。

二、关于资格考试组织及考试报名时间

14.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的组织方式、考试时间和地点确定了吗?什么时候报名?

答: 根据《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统一组织实施,实行全国统一考试。

考试日期原则上为每年第四季度,考试地点一般设在省会城市的大、中专院校或者高考定点学校,届时考生可以到当地的考试管理机构报名。

由于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刚刚开始实施,首次资格考试正在筹备过程中,相关工作需经国家有关部门审批,考试计划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根据执业资格考试计划统筹安排,关于考试时间、报名安排等尚未确定,有关情况请关注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的官方网站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有关考试公告信息。

15.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合格的标准如何确定?

答: 应急管理部组织成立的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专家委员会提出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建议,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应急管理部共同确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合格标准。

16.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考试是由应急管理部组织还是由地方组织,是否委托培训或教育机构进行考前培训?

答: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规定: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

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没有委托任何社会培训机构开展有关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前培训,也没有必须经培训才能参加资格考试的规定,凡具备《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报考条件的要求均可报考。

三、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

17.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到哪里购买?

答: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和辅导教材由中国人事出版社印刷出版,考生可通过中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出版集团云南代理发行站(联系电话:0871—63623329)或中国人事考试网(http://rsks.class.com.cn)购买。

18.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是否编写考试模拟试题等其他复习参考资料?

答: 《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大纲》是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命题依据,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仅供考生学习参考。目前,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只编写了一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全套共三册,分别是《消防安全技术实务》《消防安全技术综合能力》和《消防安全案例分析》。除注册消防工程资格考试辅导教材外,目前应急管理部消防救援局没有编制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模拟试题等其他参考资料。

19.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辅导教材部分内容与现行规范不一致,学习时以教材为准还是以现行规范为准?

答: 因考虑到教材的使用周期,加之现行规范不断修改更新,有些与现行规范有不一致的地方,学习时请以现行标准规范规定为准。资格考试命题将按照命题截止时间前发布实施的现行技术规范为依据。

四、关于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实施的其它问题

20.注册消防工程师主要从事哪些方面的工作?

答: 注册消防工程师应注册于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与该机构或单位业务范围和本人资格级别相符的消防安全技术活动。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事消防设施检测与维护、消防安全监测与检查、消防技术咨询与消防安全评估、火灾事故技术分析等消防安全技术工作;在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主要从事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1.取得了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就能以注册消防工程师名义执业吗?

答: 国家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实行注册执业管理制度。取得一级、二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只是执业的前提条件,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还应当受聘于一家经批准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或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并向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机构提出注册申请,经批准后才能执业。

22.通过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取得的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有有效期吗?

答: 《注册消防工程师制度暂行规定》对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有效期没有规定。

新疆

报名时间:2022年8月31日10:00—9月10日19:00

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0日23:00

关于做好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地、 州、 市人 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党委各部、委,自治区各委、办、厅、局、人民团体、大专院校,自治区大中型企业组织人事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做好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0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5号)、《关于做好2022年度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4号)、《关于2022年度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2〕53号)的文件要求,为组织实施好各项考务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考试 组织工作

(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应急管理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应急管理厅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新疆消防救援总队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新疆消防救援总队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四)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工作由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与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共同负责组织实施。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负责考试的考务组织工作,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报考条件的解答和证书注册等工作。

 

、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 报考人员统一在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服务平台(zg.cpta.com.cn以下简称“报名平台”)报名。

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为2022年8月31日10:00—9月7日19:00,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7日23:00。

2022年度 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 、执业药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及缴费时间均为 2022年8月31日10:00—9月10日19:00,缴费截止时间为9月10日23:00。

报考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报名缴费,逾期不予补报。

(二)注册用户。 报考人员登录报名平台(zg.cpta.com.cn),须客观准确完整地填报相关信息。如忘记注册用户名和密码,可通过“找回用户名或密码”功能找回用户名,重新设置密码。

1.首次报考人员应在报名前完成用户注册,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注册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建议报考人员在报名前预留充足时间提前完成用户注册。

2.已注册的报考人员无需重新注册,报考时应提前登录网上报名系统,补充完善相关信息,网上报名系统将对身份信息、学历学位信息进行在线核查。报考人员提交补充信息24小时后,可登录网上报名系统报名,如有未完成核验的项目,选择考试报名时会有相应的提示信息,须待核验完成后方可报名。

( ) 上传照片。 初次报考人员上传照片前,应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www.cpta.com.cn点击工具下载),并使用该软件进行照片审核处理,只有通过审核并保存后的报名照片,才能被报名系统识别,应采用近期1寸白底免冠正面证件照,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证书、证书查询认证系统,请慎重选用上传的报名照片。已在报名平台注册并上传过照片的报考人员,无需再上传照片。

( ) 填写报名信息。 报考人员在网上报名系统填报相关信息后,可自主选择是否采用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系统生成《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告知承诺书》电子文本,报考人员本人签署(提交)报考承诺书,一经提交即具有法律效力,不允许代为承诺。报考信息一经确认后,报考人员将无法再次修改报名信息,报考人员应认真仔细检查录入的信息。

报考人员作出承诺后,可在未缴费且报名截止前撤回承诺。报考人员撤回承诺的,本年度该项考试中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制。

( ) 特殊情况审核 报考人员有以下情况的,须按规定办理报考事项:

1.不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相关事项的;

2.未选择告知承诺制方式办理相关事项的;

3.撤回承诺申请的。

报考人员承诺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其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 ) 资格审查。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规程〉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1〕1号)要求,考前不进行资格审查。

( ) 缴纳考试费 采取网上支付方式进行缴费,在报名平台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支付。缴费过程中如遇问题,可拨打易宝支付24小时咨询热线(4001500800)。

( ) 开具发票 乌鲁木齐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2月1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核对缴费记录开具发票。其他地 、州、 市需要开具发票的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2022年11月20日前携带身份证和报名表到所在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考试中心登记申办。

三、 考试时间

具体考试时间及科目见附件1。

、考场设置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印发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考务工作规程的通知》(人社厅〔2021〕18号)的要求,在全疆14个地、州、市设置考点。

五、 打印准考证

报考人员于考前一周自行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打印准考证,具体事宜以准考证为准。

、收费标准

按照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财政厅、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我区职业资格考试考务收费标准和相关政策的通知》(新发改规〔2019〕2号)、《关于印发高级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19〕41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下发执业药师资格考试等18项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考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函〔2015〕278号)有关规定,考试费及考务费如下:

(一)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9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99元。

(二)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40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54元。

(三)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每人每科均为36元。

(四)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客观题科目每人每科41元,主观题科目每人每科67元。

 

七、 其他 要求

 (一)要坚持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遵守当地疫情防控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应试人员、考试工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考试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减少应试人员跨地域流动,疆外应试人员只能在本人工作所在地、居住地报名参加考试。

(二)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2。

(三)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3。

(四)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4。

(五)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见附件5。

(六)在考试期间违纪、违规的,按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

(七)报考人员可关注“新疆人事考试中心”微信公众号,自治区人事考试中心将及时推送考试动态。

八、 查询成绩

考试结束3个月后,应试人员可登录中国人事考试网查询成绩。

 

附件:

1.2022年度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药师、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时间及科目

2.中级注册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3.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4.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5.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注意事项


附:全国省市地区报考信息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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