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日上海复工复产后,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对56家典型的中小微会员企业进行了调研。从6月20日得出的调研结果可以看出,无论是疫情期间坚守一线保障城市绿化基本面貌的企业,还是因疫情停工停产的企业,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 复工后面临困难多 据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秘书长张睿介绍,调查的企业中,主营业务以园林施工为主的35家,占63%;绿化养护为主的15家,占27%;植物花卉销售租赁(绿化租摆)为主的4家,占7%;园林设计企业2家,占比3%。
6月1日上海复工复产后,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对56家典型的中小微会员企业进行了调研。从6月20日得出的调研结果可以看出,无论是疫情期间坚守一线保障城市绿化基本面貌的企业,还是因疫情停工停产的企业,都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损失和影响。
复工后面临困难多
据上海市园林绿化行业协会秘书长张睿介绍,调查的企业中,主营业务以园林施工为主的35家,占63%;绿化养护为主的15家,占27%;植物花卉销售租赁(绿化租摆)为主的4家,占7%;园林设计企业2家,占比3%。
其中国有企业11家,占20%;民营企业45家,占80%。中型企业13家,占23%;小型企业32家,占57%;微型企业11家,占20%。
上海浦东新区俯瞰一景
56家企业提交的数据显示,本轮上海疫情带来的主要困难包括:
一、成本压力大(86%),资金紧张(68%)
调研表明,由于两个多月的停工停产,各企业收入大幅减少,个别甚至没有收入,而人员工资企业都按时支付,办公场地、固定资产折旧等固定成本仍在发生。
协会对14家企业进行了深度调研,其中8家国有企业或有国资背景的混改企业都发放在册员工全额工资。6家民企中,1家大部分项目在外省市,管理人员工资全额发放。另5家企业,2家按原工资的50%发放,2家按上海市最低工资标准发放,1家按每人每月3000元发放。
二、员工返岗难(71%),施工(养护)现场出入难(61%)
上海绿化施工企业项目和一线工人遍及全国,由于一开始各地对来沪人员的隔离政策严苛,导致上海本地员工无法跨省市洽谈业务或返回外省市的项目工地。同时,外来务工人员在5月中旬大量返乡农忙,由于担心上海疫情反复,多在观望中,不愿返回岗位。原本行业内已用工短缺,因为疫情更是雪上加霜。
复工初期,根据《上海市建筑工地复工复产疫情防控指引(1.0版)》要求,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要求比较繁复,如要建隔离房、对静默观察期的人员落实独立住宿和卫生条件等;要求从项目部到工地,规定须用车辆集体接送,不能步行或骑车前往。这些在复工初期无法满足或有的企业没实力满足,都影响了企业的复工。
三、苗木等物资运输(63%),销售渠道受阻(16%)
上海绿化项目使用的苗木除了少部分来自企业在沪苗圃的自备苗外,绝大部分来自江浙皖等地。由于各地都有对来沪人员的隔离政策,导致外地苗木运输物流受阻严重,一些企业的花卉绿植销售也因物流问题受阻。
四、合同纠纷(20%),劳动用工争议(14%)等法律问题
虽然疫情以及疫情防控措施一般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但在一些小型项目上企业会与甲方产生合同进度、费用等方面的争议,很难主张免责或部分免责。如一些养护和室内绿化租摆项目,甲方以两个月未进行养护为由要求扣除两个月的全额养护费用,而期间乙方仍需支付人员工资,同时因未及时养护导致植物死亡,更换的费用有时甚至高于养护费用。
一部分小微企业因停工停产,企业调整工资发放、工时计算等,则会面临劳动用工争议的问题。
多方面经济损失
疫情不仅影响园林企业施工、复工等,还会导致额外支出增加。张睿介绍,对于一些坚守一线的养护企业或在封闭施工的企业来说,疫情期间除了支付在岗人员全额工资外,还额外增加了核酸检测和防疫服等防疫物资费用、工人加班费(每人每天100至300元)、留岗补贴及资助费用(每人每天200至800元)、工人24小时食宿费用等。
疫情期间上海空荡荡的城市道路
对所有企业来说,除了复工后检测、工人食宿、接送车辆等涉疫相关费用增加外,还有5个方面的损失。
一是人员费用。 各类项目停滞导致人员窝工,除了支付工资,为保证劳务工防疫安全,还得集中包吃包住,食宿支出增加。复工后用工短缺,点工费用也提高到了正常时期的2至3倍。
二是办公租金。 园林行业80%以上为民营企业,所承租的办公场地很少来自国有企业,因此基本无法享受到租金减免政策。
三是财务成本。 部分承接大型项目的企业因停工导致工期推迟、贷款时间延长,造成财务成本的直接损失。部分企业因收款延迟导致资金周转不足,需要短期借贷,如若达不到低息优惠政策的条件,财务成本更高。
四是物流成本。 由于车辆少,增加了返回空车费和返回后的各项人员隔离费用等,复工后运输费是正常时期的4至5倍,平摊至到沪工地苗价则为原来的3至5倍。
五是植物更换。 疫情期间无法正常养护导致大批苗木死亡,复工后面临更换。而更换的苗价因运费上涨已大大超出原中标价,即使甲方愿意承担苗木更换费用,也一般只按原中标价结算。上涨的苗价如果无法协商由甲方或共同承担,乙方则不得不承担。
期望更多纾困措施
据统计,接受调查的56家企业因疫情直接损失少的几万元,多的几百万元,个别企业因为大型项目的延期损失上千万元。一些年产值不足1000万元的小型企业称,两三个月停工停产造成的损失将近十年的积累消耗殆尽。
3月29日,上海发布《全力抗疫情助企业促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出台助企纾困政策21条。据调查,除了享受到延长申报纳税期限的待遇,只有个别企业享受到减免房屋租金和贷款贴息的待遇。
多数养护和租摆企业反映,部分项目甲方已口头通知将扣除疫情期间的养护或服务费用。从园林企业遇到的具体情况看,这种做法并不合理。
因为,首先,疫情及疫情防控措施属于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因疫情或疫情防控措施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部分,当事人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主张免责或者部分免责。
其次,疫情期间虽然停工,但为了复工后保证用工,企业仍要支付工人工资。另外,因停工无法养护导致的苗木死亡,后期更换的苗木费用因运费上涨,最终产生的费用远大于正常养护的费用。
园林绿化行业里多是中小微企业,但又难以满足条件享受到相关纾困政策,企业无法解困。业内人士呼吁,为了帮园林企业纾困,稳定就业,维护园林小微企业的合法权益,希望甲方尤其是承担公共绿地养护经费的财政部门,避免一刀切地扣除疫情期间的养护费用,根据疫情期间各类费用的实际支出合理地给予结算。如若经费有限,甲乙双方作为合同主体应有平等协商的机会,甲方应客观认识到乙方(园林)企业在疫情期间遭受的各项损失,在不影响企业正常运营的前提下双方共同承担损失。同时,希望政府相关部门或单位能考虑疫情期间和复工后企业额外增加的防疫费用。
张睿说,疫情发生时,上海园林企业不论国企、民企除了坚守一线,尽力维护城市面貌外,还加入到志愿者队伍,积极捐助街镇居委会资金和防疫用品,从十几万元到近百万元不等,体现了上海园林企业的担当和责任。
(本文图片来源:摄图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