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20053.2.3 饭馆、咖啡店、小吃店、快餐店和茶艺馆公共厕所卫生设施的确定应符合表3.2.3的规定:表3.2.3饭馆、咖啡店、小吃店、茶艺馆、快餐店为顾客配置的卫生设施 设施 男 女 大便器 400人以下,每100人配1个;超过400人每增加250人增设1个
节选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颁布的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CJJ14-2005
3.2.3 饭馆、咖啡店、小吃店、快餐店和茶艺馆公共厕所卫生设施的确定应符合表3.2.3的规定:
表3.2.3饭馆、咖啡店、小吃店、茶艺馆、快餐店为顾客配置的卫生设施
设施 |
男 |
女 |
大便器 |
400人以下,每100人配1个;超过400人每增加250人增设1个 |
200人以下,每50人配1个,超过200人每增加250人增加1个 |
小便器 |
每50人1个 |
无 |
洗手盆 |
每个大便器配1个,每5个小便器增设1个 |
每个大便器配1个 |
清洗池 |
至少配1个 |
注:1 一般情况下,男、女顾客按各为50%考虑;
2 有关于障碍卫生间的设置应符合本标准第7章的规定。
3.2.5饭店(宾馆)公共厕所卫生设施数量的确定应符合表3.2.5的规定:
表3.2.5饭店(宾馆)为顾客配置的卫生设施
执行类型 |
设备(设施) |
数量 |
要求 |
附有整套卫生设施的饭店 |
整套卫生设施 |
每套客房1套 |
含澡盆(淋浴),坐便器和洗手盆 |
公用卫生间 |
男女各1套 |
设置底层大厅附近 |
|
职工洗澡间 |
每9名职员配1个 |
||
清洁池 |
每30个客房1个 |
每层至少1个 |
|
不带卫生套间的饭店和客房 |
大便器 |
每9人1个 |
|
公用卫生间 |
男女各1套 |
设置底层大厅附近 |
|
洗澡间 |
每9位客人1个 |
含浴盆(淋浴)、洗手盆和大便器 |
|
清洁池 |
每层1个 |
3.2.7 办公、商场、工厂和其他公用建筑为职工配置的卫生设施数量的确定应符合表3.2.7的规定:
表3.2.7办公、商场、工厂和其他公用建筑为职工配置的卫生设施
适合任何种类职工使用的卫生设施 |
||
数量(人) |
大便器数量 |
洗手盆数量 |
1~5 |
1 |
1 |
6~25 |
2 |
2 |
26~50 |
3 |
3 |
51~75 |
4 |
4 |
76~100 |
5 |
5 |
>100 |
增建卫生间的数量或按每25人的比例增加设施 |
|
其中男职工的卫生设施 |
||
男生人数 |
大便器 |
小便器 |
1~15 |
1 |
1 |
16~30 |
2 |
2 |
31~45 |
2 |
2 |
46~60 |
3 |
3 |
61~75 |
3 |
3 |
76~90 |
4 |
4 |
91~100 |
4 |
4 |
>100 |
增建卫生间的数量或按每50人的比例增加设施 |
注:1 洗手盆设置:50人以下,每10人配1个,50人以上每增加20人增配1个;
2 男女性别的厕所必需各设1个;
3 无障碍厕所应符合本标准每7章的规定;
4 该表卫生设施的配置适合任何种类职工使用;
5 该表如考虑外部人员使用,应按多少人可能使用一次的概率来计算。
3.3 设计规定
3.3.1公共厕所的平面设计应将大便间、小便间和盥洗室分室设置,各室应具有独立功能。小便间不得露天设置。厕所的进门处应设置男、女通道,屏蔽墙或物。每个大便器应有一个独立的单元空间,划分单元空间的隔断板及门与地面距离应大于100mm,小于150mm。隔断板及门距离地坪的高度:一类二类公厕大于1.8m、三类公厕大于1.5m。独立小便器站位应有高度0.8m的隔断板。
3.3.2公共厕所的大便器应以蹲便器为主,并应为老年人和残疾人设置一定比例的坐便器。大、小便的冲洗宜采用自动感应或脚踏开关冲便装置。厕所的洗手龙头、洗手液宜采用非接触式的器具,并应配置烘干机或用一次性纸巾。大门应能双向开启。
3.3.3公共厕所服务范围内应有明显的指示牌。所需要的各项基本设施必须齐备。厕所平面布置宜将管道、通风等附属设施集中在单独的夹道中。厕所设计应采用性能可靠、故障率低、维修方便的器具。
3.3.4公共厕所内部空间布置应合理,应加大采光系数或增加人工照明。大便器应根据人体活动时所占的空间尺寸合理布置。通过调整冲水和下水管道的安装位置和方式,确保前后空间的设置符合本标准第3.4节的规定。一类公共厕所冬季应配置暖气、夏季应配置空调。
3.3.5公共厕所应采用先进、可靠、使用方便的节水卫生设备。公共厕所卫生器具的节水功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节水型生活用水器具》CJ 164的规定。大便器宜采用每次用水量为6L的冲水系统。采用生物处理或化学处理污水,循环用水冲便的公共厕所,处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国家现行标准《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 18920的要求。
3.3.6公共厕所应合理布置通风方式,每个厕位不应小于40m3/h换气率,每个小便位不应小于20m3/h的换气率,并应优先考虑自然通风。当换气量不足时,应增设机械通风。机械通风的换气频率应达到3次/h以上。设置机械通风时,通风口应设在蹲(坐、站)位上方1.75m以上。大便器应采用具有水封功能的前冲式蹲便器,小便器宜采用半挂式便斗。有条件时可采用单厕排风的空气交换方式。公共厕所在使用过程中的臭味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GB/T 17217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的要求。
3.3.7厕所间平面优先尺寸(内表面尺寸)宜按表3.3.7选用。
表3.3.7厕所间平面优先尺寸(内表面尺寸)(mm)
洁具数量 |
宽度 |
深度 |
备用尺寸 |
三件洁具 |
1200,1500,1800,2100 |
1500,1800,2100,2400,2700 |
nX100 (n≥9) |
二件洁具 |
1200,1500,1800 |
1500,1800,2100,2400 |
|
一件洁具 |
900,1200 |
1200,1500,1800 |
3.3.8公共厕所墙面必须光滑,便于清洗。地面必须采用防渗、防滑材料铺设。
3.3.9公共厕所的建筑通风、采光面积与地面面积比不应小于1:8,外墙侧窗不能满足要求时可增设天窗。南方可增设地窗。
3.3.10公共厕所室内净高宜为3.5~4.Om(设天窗时可适当降低)。室内地坪标高应高于室外地坪0.15m。化粪池建在室内地下的,地坪标高应以化粪池排水口而定。采用铸铁排水管时,其管道坡度应符合表3.3.10的规定。
表3.3.10铸铁排水管道的标准坡度和最小坡度
管径(mm) |
标准坡度 |
最小坡度 |
管径(mm) |
标准坡度 |
最小坡度 |
50 |
0.035 |
0.025 |
125 |
0.015 |
0.010 |
75 |
0.025 |
0.015 |
150 |
0.010 |
0.007 |
100 |
0.020 |
0.012 |
200 |
0.008 |
0.005 |
3.3.11每个大便厕位长应为1.00~1.50m、宽应为0.85~1.20m,每个小便站位(含小便池)深应为0.75m、宽应为0.70m。独立小便器间距应为0.70~0.80m。
3.3.12厕内单排厕位外开门走道宽度宜为1.30m,不得小于1.OOm;双排厕位外开门走道宽度宜为1.50~2.10m。
3.3.13各类公共厕所厕位不应暴露于厕所外视线内,厕位之间应有隔板。
3.3.14通槽式水冲厕所槽深不得小于0.40m,槽底宽不得小于0.15m,上宽宜为0.20~0.25m。
3.3.15公共厕所必须设置洗手盆。公共厕所每个厕位应设置坚固、耐腐蚀挂物钩。
3.3.16单层公共厕所窗台距室内地坪最小高度应为1.80m;双层公共厕所上层窗台距楼地面最小高度应为1.50m。
3.3.17男、女厕所厕位分别超过20时,宜设双出入口。
3.3.18厕所管理间面积宜为4~12m2,工具间面积宜为1~2m2。
3.3.19通槽式公共厕所宜男、女厕分槽冲洗。合用冲水槽时,必须由男厕向女厕方向冲洗。
3.3.20建多层公共厕所时,无障碍厕所间应设在底层。
3.3.21公共厕所的男女进出口,必须设有明显的性别标志,标志应设置在固定的墙体上。
3.3.22公共厕所应有防蝇、防蚊设施。
3.3.23在要求比较高的场所,公共厕所可设置第三卫生间。第三卫生间应独立设置,并应有特殊标志和说明。
3.4 卫生洁具的平面布置
3.4.1公共厕所应合理布置卫生洁具在使用过程中的各种空间尺寸,空间尺寸可用其在平面上的投影尺寸表示。公共厕所设计使用的图例应按图3.4.1采用。
3.4.2公共厕所卫生洁具的使用空间应符合表3.4.2的规定。
表3.4.2常用卫生洁具平面尺寸和使用空间
洁具 |
平面尺寸(mm) |
使用空间(宽X进深mm) |
洗手盆 |
500X400 |
800X600 |
坐便器(低位、整体水箱) |
700X500 |
800X600 |
蹲便器 |
800X500 |
800X600 |
卫生间便盆(靠墙式或悬挂式) |
600X400 |
800X600 |
碗型小便器 |
400X400 |
700X500 |
水槽(桶/清洁工具) |
500X400 |
800X800 |
擦手器(电动或毛巾) |
400X300 |
650X600 |
注:使用空间是指除了洁具占用的空间,使用者在使用时所需空间及日常清洁和维护所需空间。使用空间与洁具尺寸是相互联系的,洁具的尺寸将决定使用空间的位置。
CJJ 14-1987 城市公共厕所规划和设计标准
知识点:旅馆建筑公厕设计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