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以来,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圆满完成了《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全市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取得长足进步,相关的制度、市场、标准、监管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固体废物相关指标较试点前全面向好。
我市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以来,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经济、社会、人口、环境和资源相协调的可持续发展战略,圆满完成了《包头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确定的任务目标,全市固体废物综合管理取得长足进步,相关的制度、市场、标准、监管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规范和发展,固体废物相关指标较试点前全面向好。
2021年,包头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当年产生量为2931.50万吨,自行利用1293.12万吨,委托其他单位利用1638.12万吨。综合利用率为50.06%,按照国家“无废城市”指标体系算法综合利用率为53.67%。根据工信部门提供的名单,包头市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单位由2018年的47家增加至67家,主要为建筑材料生产企业,可利用类别为尾矿、冶炼废渣、粉煤灰、脱硫石膏、炉渣、煤矸石等。
碳化法钢铁渣综合利用10万吨产线建设现场
除鼓励一般工业固废在当地资源化利用外,探索多种途径推进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一是积极拓宽省外转移利用渠道。 组织包头市水务集团、包钢集团、国能包神铁路集团等有关人员,到雄安新区调研高炉水渣下游需求情况,并协调铁路部门进一步降低运输成本,提高包头市水渣的市场竞争力,推动解决我市大宗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低、外售运费高等问题。同时,在办理一般工业固废跨省转移利用备案时,通过简化程序、急接急办等方法,提高备案效率,缩短办理时限。帮助包钢集团等钢铁行业企业冶炼废渣转移至河北、山东、河南等省进行资源化利用,利用途径主要作为水泥和建材行业的原辅材料。2021年我市跨省转移利用一般工业固废量为750.7万吨;2022年截至6月30日,跨省转移利用冶炼废渣等一般工业固废494.4万吨。 二是 积极推动固废资源化项目落地。 推动包钢集团碳化法钢渣生产高纯碳酸钙、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硫酸钙晶须项目等80个试点项目落地,总投资达到171亿元,其中,包钢集团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硫酸钙晶须项目是国内首创的万吨级水热法处理烧结烟气脱硫产物的自主研发项目,计划投资1.4亿元,可年利用脱硫石膏6.67万吨,年产硫酸钙晶须5万吨。该项目的实施不仅解决了脱硫石膏利用困难的问题,同时可在全国钢铁行业脱硫产物清洁化和资源化利用起到示范作用。 三是加大固废利用处置政策支持。 为有序推动全市165个废弃砂坑、矿坑生态修复提供技术保障,借助国家级团队的技术支持,在保障环境安全底线前提下,研究出台《包头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用于矿山修复治理管理规定和技术规范》等规范性文件,全面规范了利用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对矿山进行回填和生态修复的相关要求,为企业利用一般固体废物对矿山采坑进行回填和生态恢复过程的评估、设计、运行和管理提供了技术指导。该《技术规范》出台后,拟列为内蒙古自治区地方标准在全区推广实施,为进一步拓宽我区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途径、缓解工业固废贮存压力给出包头模式。
包钢集团利用脱硫石膏生产硫酸钙晶须项目现场
“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开展以来,我市工业固废相关指标持续向好,工业固废产生强度已由2018年的3.16吨/万元逐步降低到2021年的2.95吨/万元(其中2021年产生强度较2018年降低6.6%,2019年较2018年降低约4%),一般工业固废累计贮存量由1.38亿吨降低到1.08亿吨,综合利用率由34.46%提高到了50.06%,粉煤灰处置利用率由86.43%提高到了91.86%,冶炼渣处置利用率由46.95%提高到了90.8%。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规划编制、工业固体废物物联网建设、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协同用于矿山回填生态修复等试点成果已经走在了自治区、乃至国家同类城市的前列。同时,包头市固体废物双驱动综合利用模式等3项“无废模式”入选生态环境部出版的《无废城市建设模式探索及案例》在全国范围予以借鉴和推广。
今年4月份,生态环境部宣布了国家“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城市名单,我市再次入选。目前正在组织编制《包头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下一步,将围绕方案内容,推动落实各项指标任务,为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迈上更新更高的台阶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