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住建部: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公报 住建部发布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公报:2021年末,全国共有11398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加了统计,比上年增长8.7%。其中,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5421家,增长4.7%,占比47.6%;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5977家,增长12.6%,占比52.4%。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3167家,减少3.1%,占比27.8%;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8231家,增长14.0%,占比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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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公报
住建部发布2021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公报:2021年末,全国共有11398家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参加了统计,比上年增长8.7%。其中,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5421家,增长4.7%,占比47.6%;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5977家,增长12.6%,占比52.4%。专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3167家,减少3.1%,占比27.8%;兼营工程造价咨询企业8231家,增长14.0%,占比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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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家建企升特成功!住建部刚刚公布2022年度第三批资质核准名单
住建部官网发布《关于核准2022年度第三批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名单的公告》,共计7家建企成功晋升特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4项:
1、湖北工建集团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湖南东方红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3、广东强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中建科技集团有限公司。
港口与航道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项:
1、江苏筑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项:
1、宁夏煤炭基本建设有限公司。
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1项:
1、中国电建集团河南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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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厅:即日起因疫情防控造成的赶工费由发包人承担!人工、材料上涨由发包人承担超出风险幅度部分
7月7日,山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筑工程疫情防控费用计价有关事项的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1、建筑工程施工期间,按照项目所在地疫情防控要求,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疫情防控措施所产生的防控措施费,计入工程造价。
2、因疫情应急防控影响造成工程费用变化,如合同无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按以下方式调整:
赶工增加费:工期延误的,应予顺延。发包人要求赶工的,由发包人承担赶工增加费。
降效增加费:疫情应急防控(不含疫情常态化防控)完成的工程量,其价格构成中的人工消耗量和施工机械消耗量分别调增20%。
价格风险费:因建筑工人短缺、交通运输限制,引发人工单价、工程材料设备及机械价格上涨,根据我省有关调整人工单价及建筑工程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等相关规定,由发包人承担超出风险幅度的价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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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非本科及以上学历,不得担任该职位!住建委再次强调
近日,重庆和广东分别发布《重庆市进一步优化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建设项目改革实施方案》、《关于深化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等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分类改革的指导意见》。
重庆再次强调:总监应具备本科及以上的学历。
广东和重庆均提出:建设单位具备工程项目管理能力,可以不委托工程监理单位实施监理,实行自行管理或内部工程师履行监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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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五项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
近日,住建部发布5项国家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截止日期 2022年8月5日。
《建筑术语标准(征求意见稿)》
《公共交通工程术语标准(征求意见稿)》
《给水排水工程构筑物结构设计标准(征求意见稿)》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
《建筑幕墙热循环和结露检测方法(征求意见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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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击转包、挂靠、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江西发文!
近日,江西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建立打击转包、挂靠、违法分包、出借资质、围标串标等违法违规行为联动机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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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五部门部署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民政部、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印发《关于加强零工市场建设 完善求职招聘服务的意见》。
《意见》提出,强化零工市场信息服务。建立零工求职招聘信息服务制度,将零工信息纳入公共就业信息服务范围,免费向社会提供零工求职招聘信息登记和发布服务。加强零工岗位信息收集,通过办理招聘登记、走访调研企业、对接劳务中介等方式,广泛收集非全日制用工、临时性和阶段性用工等零工需求信息。拓宽零工信息发布渠道,充分利用服务大厅、政务大厅、基层服务平台等线下场所和招聘网站、微信微博、手机APP等线上渠道,多渠道、多形式发布零工求职招聘信息。完善零工市场秩序维护,公开零工市场服务制度、服务热线和投诉举报方式,依法监管职业中介机构,严厉打击黑中介、发布虚假招聘信息等违法违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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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841人挂证被查!涉及1216家企业!
7月8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省建设厅关于做好多单位重复注册疑似“挂证”人员核查工作的通知》,公布一批多单位重复注册疑似“挂证”人员名单,共涉及1758本证书,共841人,涉及1216家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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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山西发文!
近日,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部门发布关于稳定建筑业运行保障行业提质发展的通知。
《通知》指出:严格施工过程结算管理。发包人应在双方签订合同后的一个月内或不迟于约定的开工日期前7天内支付预付工程款,预付款的比例不低于合同价款的10%。发包人应依据已确认的当期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对发包人不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的工程建设项目,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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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地确定二建成绩公布时间!
截止目前共11地明确了二建查分时间,一起来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