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证”走向末日!国办:2022年底前实现电子证照全国统一、互通互认
凌志bim
凌志bim Lv.2
2022年05月10日 10:56:39
来自于行见BI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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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 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 的意见。意见明确: 2022年底前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 ,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 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 加快推进电子证照扩大应用领域和全国互通互认 的意见。意见明确:


2022年底前 ,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基本建立, 企业和群众常用证照基本实现电子化 ,与实体证照同步制发和应用, 在全国范围内标准统一、互通互认。


扩大个人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1、加快推进 出生医学证明、户口簿、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学历学位证、职业资格证等个人常用证照电子化应用 ,覆盖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户籍迁移、社会保障卡申领、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异地就医报销等应用场景。


2、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对关联信息进行查询、核验的, 不再要求个人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复印件 ,推动办事所需相关信息免填写。


拓展企业电子证照应用领域


1、推动营业执照、生产经营许可证、检测认证等电子证照在 企业登记、经营、投资和工程建设 等高频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并进一步拓展到 纳税缴费、社会保障、医疗保障、住房公积金、交通运输、公共资源交易、市场监管 等领域。


2、政府部门能够通过电子证照共享方式查询、核验企业办事所需信息的, 不再要求企业提供实体证照或纸质材料。


工程建设领域电子证书 ↓↓

推进电子证照标准化规范化


1、推动身份证、户口簿、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经营许可证、职业资格证等 常用电子证照全面实现标准化,全面支撑开展电子化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


其它


1、优化完善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共享服务体系, 推进政府部门间电子证照信息共享。


2、依法推进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各类主体 电子签名、电子印章的应用和互认。


3、建立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依法 严厉打击 电子证照制作生成过程中的造假行为, 杜绝 未经授权擅自调用、留存电子证照信息。

 

职称、社保、身份证、职业资格证等证件全国联网

到底意味着什么?


对于建筑人来说,常用证照全面开展电子化应用和全国互通互认,最直接的影响就是 “挂证”将会越来越难,逐步走向末日。


以前主管部门查“挂证”,可能还需要跑现场,翻阅纸质资料,沟通其它部门互通信息。


而在 电子证照全国互通互认之后 ,监管人员只需要在电脑前点点鼠标,相关公司有哪些人员构成,什么时间在什么地方交了社保,不同人员都是什么学历,什么职称等信息便可一目了然。


这样一来,对于主管部门而言,监管成本便会大幅度下降,反过来,对于“挂证”的企业和个人而言,风险则大幅度提升。


由此可以推测,只要处罚措施够及时、力度够大,以后有可能会出现不敢挂,不能挂的情况。大家诟病多年的“挂证”现象以及由此导致的到岗履职、招投标、安全生产等问题有望得到真正的改观。


其实就各地市而言,已经开始 利用大数据查处本地“挂证”问题 ,以广东省为例,前段时间广州市和东莞市分别发文:



1、交易系统将自动比对项目负责人社会保险缴纳单位信息,查处 打击招投标活动“挂证”行为


2、拟派项目负责人在签字确认投标文件时, 应确保社保信息与投标人的一致 。交易系统比对后发现存在社保信息不一致情形的,将向相关投标人和项目招投标监管部门推送提示信息。


3、中标候选人的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单位与投标单位不一致的,交易系统将及时 向招标人推送 提示信息。招投标监管部门将 暂停向交易系统推送 广州市住建局企业诚信档案信息库中社保信息不一致项目负责人诚信档案信息,并 启动调查



关于提醒投标人及时更新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


各投标人: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 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


目前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仍有部分一级建造师登记信息为纸质注册证书信息, 请各投标人尽快更新为电子注册证书信息。因没及时更新信息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2年2月16日


另外,此前多地发布的建造师等人员“挂证”问题查处通报,也反映了利用大数据 查社保、查证书已经是主管部门查处“挂证”行为的主要手段。

 

近期“挂证”通报



二级建造师证书注册数据将与住建部部相关数据系统对接,“挂证”无处遁形!


目前,大多数省市都已实现了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等业务实现全程网办,而注册个人账号需要进行 实名认证, 方可进行二建注册等业务,这样意味着 在省内二级建造师注册数据全面互通,在省内是否重复注册,一目了然,查“挂证”更加简单了。


近日,住建部同意海南省对二级建造师等注册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对海南省提出 “做好相关二级证书注册数据与我部相关数据系统对接工作。”


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对二级建造师等注册证书实行电子化管理的请示》(琼建审批〔2021〕204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同意海南省对 二级注册建造师 、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等注册证书 实行电子化管理。


二、你厅应确保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和二级注册建筑师电子证书符合《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C 0215-2019)、《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C 0252-2021)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C 0253-2021)标准, 并做好相关二级证书注册数据与我部相关数据系统对接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2021年10月13日


(此件主动公开)

据统计,住建部已同意辽宁、湖南、天津、甘肃、吉林、青海、广西、福建、重庆、上海、四川、河南、浙江、江西、新疆、江苏、北京、陕西、云南等多地 推行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 主要有以下几点变化: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电子化后,意味着可全国联网查询,打破壁垒, 有效杜绝假证伪证挂证。


近期也有多省发文:


广东


广东省建设信息中心发布关于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明确:


自2021年11月1日起,启用新版“广东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网址:http://wx.gdcic.net/


业务类型:

1. 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2. 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3. 二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4. 二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注册核准。


办理流程:


江苏


江苏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在《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综合服务平台》办理职业资格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1年11月15日起实施。


1、将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职业资格注册业务纳入平台统一管理。


2、我厅将对原已准予注册的二级注册建造师、二级注册造价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人员 发放新版电子证照 。原证书持有者 可自行下载新版电子证照。


3、职业资格注册实行承诺方式,今后实行 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审批。


4、网上申报分为个人实名(人)认证、个人发起申请、企业确认提交申请三个步骤。取得职业资格人员通过手机下载安装“江苏政务服务”APP进行实名(人)认证。


四川


自2021年10月1日起,通过四川省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电子证书系统制作 电子证书 或合格证明, 不再发放纸质证书(证明)。


10月份,从省厅获悉,通过我省二级建造师等执业资格行政审批事项已 全部实现“全程网办” 政府部门间数据共享, 对申请人身份信息、职业资格证书信息和企业工商执照信息、 资质信息实行比对核验。


......


其他省份不再一一列举


一级建造师注册信息、职称、社保等全国联网!


2021年6月,“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平台”正式上线试运行!


平台收录了各地和各有关部门上报的超过1200万条职称信息,通过职称查询平台可以核验职称证书,用户可通过www.12333.gov.cn网页、手机12333客户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多种渠道登录查询。具体查询范围及咨询电话如下:


2021年9月26日,住建部发布通知:



纸质证书作废意味着什么?一建注册证书全部实行电子化、纸质证书作废。这就意味着,全部一建注册信息入库、全国联网,同时社保、职称全国联网平台也已经正式上线运行,以后查挂证就再没有漏网之鱼了。


此前,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已上线运行。根据计划:


不光是建造师, 新“八大员”也实行电子证书、全国联网 。很明显,未来2年将借助平台打通、智能大数据, 对执业人员的监管会越来越严,“挂证”正在走向末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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