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江街道宗地编号441904019003GB00761地块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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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07月06日 16:1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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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年 8 月 1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 号〕和《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东府〔2017〕54

根据《关于加强工业企业关停、搬迁及原址场地再开发利用过程中污染防治工作的通知》(环发〔201466 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20188 1 日)、《国务院关于印发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631 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2016145 号〕和《东莞市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工作方案》(东府〔201754 号)、《东莞市建设用地开发利用土壤环境管理实施方案(试行)》(东环〔2018310 号)以及东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加强土壤环境调查环保管理工作的通知》(东环办〔201819 号)等文件的相关要求,拟流转、出让或用途拟变更为住宅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应当进行场地环境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经风险评估对人体健康有严重影响的被污染场地,未经治理修复或者治理修复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不得用于居民住宅、学校、幼儿园、医院、养老场所、公共服务场所等项目开发及建设。

万江街道宗地编号441904019003GB00761地块流转、出让,需进行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东莞市万江土地储备中心委托,对万江街道宗地编号441904019003GB00761地块进行场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万江街道宗地编号441904019003GB00761地块位于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城大道旁,场地中心坐标为东经113.703953°,北纬23.057278°,地块占地面积为10905.27平方米。根据《东莞市万江街道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地块规划为商业金融业用地。根据《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GB 50137-2011)和《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分类标准,地块属于第二类用地。

根据第一阶段环境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沿革清晰,2009年前,场地主要为鱼塘和荒地,鱼塘主要养殖淡水鱼类,场地东部有一条排水渠,主要用于农业灌溉及雨水收集;2009年至2011年,场地北部鱼塘因修建道路,部分被填平,填土施工单位为万江建设中心,填土来源于周边道路施工开挖产生的泥土,填平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填土深度约为2.5米,填土方量约为3200立方米。地块东部搭建了两个农户棚,面积约为120平方米;2012年因周边修建道路地块北部鱼塘填土面积扩大4200平方米,填土施工单位为万江建设中心,填土来源于周边道路施工开挖产生的泥土,填土深度约为3.0米,填土方量约为12000立方米。地块主要为鱼塘和荒地;2014年,万江建设中心因周边道路施工需要在场地西北部荒地搭建7个临时工棚作为施工项目部使用,主要用于工人临时居住和办公,工棚面积约为1300平方米;项目部部分区域停放施工车辆及临时堆放混凝土管道等施工物料;2017年,项目部部分临时工棚拆除,现场遗留少量拆除后的建筑物料;周边居民将地块中部及东部部分荒地围起来种植当季蔬菜;2018年地块内临时工棚完全拆除、地块被填平,场地为荒地,填土施工单位为万江建设中心,填土来源于周边道路施工开挖产生的泥土以及新城大道中间河流段裁弯取直产生的泥土,主要填土面积约为9000平方米,填土深度为0.3-4.1米,填土方量约为10000立方米。

通过对场地进行现场踏勘调查以及对该地块的历史情况以及场地周边的历史情况了解,地块内土壤污染风险较高的重点区域为场地原临时工棚区域,由于原临时工棚区域有车辆停放,建筑物料以及机械设备的堆放,初步确定潜在污染物为石油烃C10-C40

本次初步调查共布设10个土壤点位(含场地外2个土壤对照点),共采38个土壤样品(含4个平行样品,2个对照样品),调查场地钻孔深度为6.0-7.0m,土壤样品从非硬化表层开始向下采集,分别采集4层不同深度样品,监测项目为:pH、含水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中的基本项目以及选测项目(石油烃C10-C40)。根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土壤基本呈中性,土壤样品中重金属、石油烃C10-C40、半挥发性有机物、挥发性有机物含量有检出,所有检出值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 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筛选标准。

调查组在场地内布设3个地下水监测井,场地外1个对照监测井,实际建井深度为6.0-7.0m,现场共采集5个地下水样品(1个平行样,1个对照样品),采样深度为水位0.5m以下,监测项目为《地下水质量标准》(GB / T14848-2017)中的地下水质量指标,包括浑浊度、pH、铜、六价铬、汞、砷、镉、铅、镍、石油烃C10-C40。以《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为评价标准,地下水监测井GW1GW2GW3GWDZ的浑浊度超标倍数分别为35.937.213.87.9倍。浑浊度属于感官性状及一般化学指标,且在东莞市地下水环境出现超限值情况较常见(具体超标情况见《广东省地下水功能区划(印发)09.21》),且场地后续不开采地下水作为饮用水,本场地地下水浑浊度的轻度超标对人体健康风险在可接受范围内。其余检出指标均符合《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类标准。。

土壤钻探采样于2021414日至415日,地下水建井于2021414日至415日完成,地下水样品采集于2021419。本次地块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场地调查及报告编制由东莞市博硕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负责,钻探、建井由广州市展宏环保技术有限公司负责,土壤及地下水样品采集、保存、流转及检测分析等由广东实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负责完成。

综上所述,认为万江街道宗地编号441904019003GB00761地块符合《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第二类用地的要求,不属于污染地块,可满足商业金融业用地的需求,地块无需进入下一步的详细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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