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的函 上海市、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金 地集团上海嘉定新城菊园社区项目申请作为住建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试点项目的函》、《关于推荐佛山顺德凤桐花园等项目为国家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函》(粤建市函〔2021〕56号)、《关于推荐重庆美好天赋等三个项目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请示》(渝建函〔2021〕7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智能建造试点的函 上海市、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委,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关于金 地集团上海嘉定新城菊园社区项目申请作为住建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试点项目的函》、《关于推荐佛山顺德凤桐花园等项目为国家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函》(粤建市函〔2021〕56号)、《关于推荐重庆美好天赋等三个项目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智能建造试点项目的请示》(渝建函〔2021〕71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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