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消防、安全设施安装) 一般规定 一、消防、安全设施的安装施工单位应具有规定的资质和安装施工许可证。 二、消防、安全设施的安装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关的土建工程应已施工验收合格,并应办理交接手续; 2 应按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产品出厂技术说明文件的要求进行安装; 3 安装前,应认真核查消防、安全产品制造单位的资质、制造许可证的真实性,并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应做好检查记录;
洁净厂房施工及质量验收(消防、安全设施安装)
一般规定
一、消防、安全设施的安装施工单位应具有规定的资质和安装施工许可证。
二、消防、安全设施的安装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相关的土建工程应已施工验收合格,并应办理交接手续;
2 应按工程设计文件和相关产品出厂技术说明文件的要求进行安装;
3 安装前,应认真核查消防、安全产品制造单位的资质、制造许可证的真实性,并应符合相关规定,同时应做好检查记录;
4 安装前,应对所有设备、材料进行现场检查、检验,均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合约的要求,并应进行记录。
管线安装
一、洁净厂房中的消防给水管道应安装在技术夹层内,接至洁净室(区)的立管位置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或与工艺设备布置、土建构造协调后确定。其外露部分应以装饰板包裹,表面应平整、光滑。
二、消防安全设施的电气线路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要求。
Ⅰ 主控项目
三、穿越洁净室(区)的墙体、顶棚的消防给水管、自动喷水系统的喷头短管等处,应以防火填料进行密封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四、洁净室(区)采用高灵敏度早期报警装置的采样管道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样管道应采用不漏气并能承受一定压力的刚性管道;
2 管道连接、弯头、堵头等管件应密封良好。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五、消防、安全设施的各类火灾报警装置、气体报警装置、广播通信设施及其控制系统的电气线路的施工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接至洁净室(区)内的电气线路穿墙、顶棚时,应以防火填料进行密封处理;
2 电气线路应采用阻燃型或耐火型线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六、消防安全设施的管线、喷头短管等敷设时均应可靠固定,不得晃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七、高灵敏度早期报警装置的采样管的安装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 采样管的位置、规格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和供应厂家产品说明书要求;
2 采样管道应以支架固定,不得晃动。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消防、安全设备安装
一、消防安全设备的安装和安装位置、数量应按工程设计文件要求确定。
二、高灵敏度早期报警装置等火警报警装置的试验、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试验、试运转应在洁净室(区)内各专业施工安装完成,并应已进行彻底的清洁、空吹达到规定的要求后进行;
2 调试前,应检查核对设备的规格;
3 试验、试运转应按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
三、消防安全设施联动试运转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应按工程设计文件的相关要求进行调试,并应达到相关技术指标;
2 联动试运转应在各子系统试车验收合格后进行;
3 联动试运转应包括事故排风装置、气体自动切断装置等安全设施;
4 应在洁净室内各专业验收合格后进行。
Ⅰ 主控项目
四、洁净室(区)内的消火栓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火栓宜暗装,但安装处的墙体不得穿透;
2 当消火栓安装确需穿透时,所有接缝均应采用气密构造;
3 消火栓外露表面应平整、光滑,安装后应擦拭洁净;
4 消火栓内表面宜平整、光滑、易清洁,其箱内的管件、水龙带等应擦拭,并应洁净无尘。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五、高灵敏度早期烟雾探测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烟雾探测装置的灵敏度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
2 安装应牢固,不得倾斜。安装在轻质墙上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3 应安装在不会导致采样管道和探测器本身损坏的环境中。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六、洁净室(区)内的火灾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规格型号、数量应按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
2 探测器与顶棚的接缝应采用密封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七、洁净室(区)内的气体报警探测器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报警器的规格型号、数量应按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
2 探测器与墙体、顶棚的接缝或安装支撑固定处等均应采取密封处理。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Ⅱ 一般项目
八、洁净厂房内的二氧化碳灭火装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容量应按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确定;
2 气瓶、管道应可靠固定,不得晃动;
3 管道安装后,应进行试压和调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九、洁净室(区)内的火警手动按钮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安装方式宜明装,外表面应平整、光滑、易清洁;与墙体的接缝处应密封处理。
2 安装高度宜为1.0m~1.2m,并应有明显标识。
检查数量:分区抽查30%,且不得少于每区3个。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尺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