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与施工单位同吃同住?监理人:反正要取消监理了,爱咋咋地!
近日,重庆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发了 《关于实施房屋市政工程监理工作“十不准”规定的通知》 (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屋市政工程监理企业及从业人员行为,树立工程监理行业良好形象,充分发挥建设工程监理在工程质量安全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 来源:侃侃工程 十不准中尤其是第一二条禁止监理与施工单位同志同住引起了工程人的热议,反对声很大;在施工单位投标阶段,招标文件多会明确要求投标方给驻场监理提供临时住所及食宿,这笔费用实际上是施工单位在投标期间就考虑了的,但是现在价格越压越低,低价中标,施工单位采取不平衡报价,将这笔费放的钱很少,或者干脆不放,这就导致施工期间对监理的各种嫌弃,认为监理在项目部白吃白住还“找茬”,监理也有种寄人篱下的感觉,甚至有些时候还会遭遇冷言冷语;除非是老监理,刚入行的年轻监理,面对施工单位违规,确实会有卖不开面子的情况,多少会干扰监理工作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