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水生态环境突出问题 持续推进长江生态保护修复
长江流域拥有全国35%的水资源量,承载了全国33%的人口,贡献了35.4%的国内生产总值(GDP),是我国经济重心所在、活力所在,经济社会地位和生态环境价值突出。经过近20年的治理,长江流域水环境质量显著改善。2020年,长江流域符合GB 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Ⅰ类~Ⅲ类标准的水质监测断面数量占比为96.7%,比全国平均水平高13.3%,较2015年提高14.9%;干流全线达到Ⅱ类水质;劣Ⅴ类断面数量占比较2015年降低6.1%。然而,长江流域河湖连通性下降、湿地面积萎缩、湖泊富营养化、岸线开发强度较高等环境问题仍然突出,难以满足经济高质量发展和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在生态环境部的领导下,国家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中心组织实施了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联合研究项目(第一期)。基于该项目,分析长江



如何监测水环境中有机污染物? 【网络研讨会--环境有机污染物研究新进展】
水环境中的有机污染物进行监测是我国环境监测领域的重要部分,所得的监测分析结果可为水环境污染的治理与水质改善提供依据。今天咱们就对水环境中有机污染物的监测展开来分析,希望能对做环境监测的小伙伴有所帮助。 水是人类赖以生存的基础资源之一,不止人需要水,动物和植物同样离不开水,所以保护水资源环境不受污染显得尤为重要。在地球上,水占70%以上,而淡水仅占总水量的2.7%左右,且绝大部分为深度在地下750m以下的地下水,能够被利用的淡水资源相对较少,主要为河流、湖泊等水环境中的淡水资源以及埋深较浅的地下水资源,仅为淡水总量的1%左右,并且还有不断减少的趋势。如果水环境遭到有机物污染,则会对利用造成影响。



江西省宜春市部分县(市)矿山开采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2022年4月,江西省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宜春市发现,上高县、万载县、高安市矿山开采监管缺失、生态修复滞后、绿色矿山创建不严不实,生态环境问题突出。 一、基本情况 2016年,针对第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大气环境质量问题,宜春市整改方案提出,全面推进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工作,开展矿山开采、加工企业扬尘污染整治。2017年,省环保督察反馈指出宜春市存在违法采矿、矿山生态恢复治理严重缺位等问题,宜春市整改方案提出,强化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管,全面实行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等三同时制度。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保督察期间共收到涉及宜春市矿山开采生态环境问题信访件47件,群众反映强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