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规》学习之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自灌水位的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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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03月06日 17:16:57
只看楼主

自《消规》实施以来,业界一直对“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自灌水位”争论不休,不能达成统一的共识,现论述几点,欢迎大家讨论。 论据1:《消规》4.3.9-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有效容积,就必须有一个最高水位(正常水位)、最低有效水位,这两个水位之间的水量为“有效容积”,对于“最低有效水位”与“有效容积”,规范是如何规定的呢? 很遗憾,规范术语并无相关定义。仅在该条文说明有相关说法,如下:

自《消规》实施以来,业界一直对“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自灌水位”争论不休,不能达成统一的共识,现论述几点,欢迎大家讨论。

论据1:《消规》4.3.9-1:“消防水池的出水管应保证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能被全部利用。”

有效容积,就必须有一个最高水位(正常水位)、最低有效水位,这两个水位之间的水量为“有效容积”,对于“最低有效水位”“有效容积”,规范是如何规定的呢?

很遗憾,规范术语并无相关定义。仅在该条文说明有相关说法,如下:

“消防水池(箱)最低有效水位是消防水泵吸水喇叭口或出水管喇叭口以上0.6m 水位,当消防水泵吸水管或消防水箱出水管上设置防止旋流器时,最低有效水位为防止旋流器顶部以上 0.20m。”

“消防水池(箱)的有效水深是设计最高水位至消防水池(箱)最低有效水位之间的距离。”

此刻我多么希望上述第一个句子出现在术语里面,那就没有任何争议了。可惜是出现在条文说明里面,那条文说明是否能当做规范条文的补充,是否具有法律效力呢?虽然我们的勘察设计注册考试这几年考了大部分条文说明的细节,但是依旧很遗憾,这两年新出的规范,在条文说明的第一页,都会写上:“但是,本条文说明不具备与规范正文同等的法律效力,仅供使用者作为理解和把握规范规定的参考。”

那条文说明到底能不能作为设计的依据呢?有人说可以,有人不认可。

曾经,我参加某规范审查专家的《消规》培训,他特意提到水泵房的排水需要按溢流、泄水这两个情况分别考虑最大的排水量,而我跟他说了《建水规范》4.7.7条文说明:“设于地下室的水池的溢流量视进水阀控制的可靠程度确定,如在液位水力控制阀前装电动阀等双阀串联控制,一旦液位水力控制阀失灵,水池中水位上升至报警水位时,电动阀启动关闭,水池的溢流量可不予考虑。”他当场说4.7.7这个条文是他提的,但是条文说明是别人写的,他不认可,并且认为该条文有推销电动阀的嫌疑。

言归正传,我们暂且相信大部分条文说明是正确的吧。

如果认同上述最低有效水位的定义,则在工程上就容易处理多了。

但是规范自身矛盾不是一般的多。下面一一叙述。

暂且先补充一句关于消防水池有效水深、有效容积的内容:

06版《建规》8.6.2条文说明:“1 消防水池的容量应为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即能够储存消防用水供扑灭火灾使用的有效水容积。有效容积应为水池溢流口以下且不包括水池底部无法取水的部分以及隔墙、柱所占的体积。”即包括最高水位(正常水位)至溢流水位之间的容积,而正常情况下水都不会溢流,只有出现补水故障才会出现溢流,显然旧规范多算了一部分,即少储存了一部分水量。而到新规范,就改过来了。

继续辩论我们的“消防水池最低有效水位”。

论据2:《消规》

5.1.12 消防水泵吸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消防水泵应采取自灌式吸水 ;”

条文说明:“火灾的发生是不定时的,为保证消防水泵随时启动并可靠供水,消防水泵应经常充满水,以保证及时启动供水,所以消防水泵应自灌吸水。”

《建水规范》

2.1.32 自灌  水泵启动时水靠重力充入泵体的引水方式。

正常情况下,假若消防水池最高水位比水泵高(一般都这样),则水泵充满水。当发生火灾时,消防水泵工作泵(区别于备用泵)出水灭火,消防水池水位降低,当降低到比水泵低时,工作泵照常运转,不存在什么“自灌”吸水的说法。

而此时如果考虑水泵故障,切换到备用泵。

如果此时泵用泵启动,是否是自灌吸水呢?

水位低于水泵,水自然灌不进去。那备用泵此时是否有水?也是上述那位专家说没有。

我认为有水,依据如下:当水泵试运转之后,水泵进水水管均充满了水,且消防水池最高水位比水泵高,水也会灌进去。当消防水池水位下降,而水泵出水管上并没有漏水,也就是没有空气进入,水位自然是不会下降的。

即使消防水池水位降低到比水泵低,但不比吸水管口低,水泵吸水管、出水管上的水依然不会流出来。此时即使启动水泵,水已经在水泵里面,是否可以算自灌呢?

该条文及条文说明并无解释。

当然,从安全起见,自然是水池最低有效水位比水泵高,就能保证任何时候都能自灌,更为安全。

如此,若依据1中的水位(喇叭口以上600mm,旋流器以上200mmm)若比水泵低,甚至低3m,那是否可行呢?

也就是说,如果仅按依据1设计,若水池设置在负一负二层上下联通的部位,而水泵设置在负一层,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呢?

暂且不讨论个结果。先来看论据3,如下:

论据3:《消规》5.1.9-5:“当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源水位不能保证离心水泵吸水时,可采用轴流深井泵,并应采用湿式深坑的安装方式安装于消防水池等消防水源上;”

条文说明:“本款规定了采用湿式深坑安装轴流泵的原则性规定,在工程设计当采用离心水泵不能满足自灌式吸水的技术要求,即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或水源水位不能被离心水泵吸水时,消防水泵应采用轴流深井泵,湿式深坑安装方式。”

说明一下:上述存在两个情况,一是消防水池采用离心水泵的自灌吸水,二是天然水源等水源采用离心水泵的自灌吸水。在此我们仅讨论消防水池的情况。

也就是说,消防水池最低水位低于离心水泵出水管中心线,则不能满足自灌式吸水。这个“最低水位”是否是“最低有效水位”呢?

如果是,那条文说明也太省事了。如果不是,那“最低水位”又有何用呢?

一种说法:“最低有效水位”用于计算消防水池有效容积;“最低水位”用于确定水泵自灌吸水。各设各的水位,相互不干扰。

那“最低有效水位”与“最低水位”的水位如何确定?哪个比哪个高?

若为前者高于后者,那后者就没有意义;若前者低于后者,那后者照样没有意义……

若等于呢?也就是两个名词都是一个概念。那就简单了嘛。

不过,这个“出水管中心线”争议不小,导致很多人就鄙视这个条文解释,直接忽略不计。

若为卧式泵,出水管中心线垂直地面,如何定义高度?

若为立式泵,目前有进出水管同一标高的水泵,那也简单。

但是《消规》图示偏偏又节外生枝,说卧式泵的最低水位应高于泵壳顶部放气孔。

消防水泵图集04S204干脆规定无论是卧式还是立式泵,自灌式启泵最低水位均不低于水泵放气孔。

至于水泵放气孔这东西,规范明明都没任何说明,为何图集总是揪着这个不放呢?

据熊猫样本,立式水泵放气孔高达1.3m(40L/s流量,160m扬程),加上水泵基础高度,那最低水位就达到1.5m,即1.5m水位为无效水深,本身这个水池也许最高水位也就2.8m,一半无效,储存了有何意义?

论述了那么多,我的结论:按规范,最低有效水位与最低水位同一个概念,均不低于水泵出水管中心线,且高于喇叭口600mm或高于防止旋流器200mm,即取大值。忽略“放气孔”这种子虚乌有的东西,产品都不确定,如何确定放气孔高度?设计时随便取一个可行不?

煜翰
2017年03月08日 09:10:27
12楼
分析的很细,需要好好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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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ave10
2017年03月08日 10:00:10
13楼
离心泵高于水面安装,不管是首次运行还是以后运行都要排气或者灌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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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林泽
2017年03月08日 10:44:55
14楼
楼主分析的很透彻,在此补充两点,讨论下:1.当发生故障备用泵启动时,为安全起见,水池水位确实要高于吸水管顶满足自灌启泵的要求,消防报审这个是必须的吧。
2.至于那个最低水位和最低有效水位,这是两个概念,最低有效水位是用来计算水池大小,而《消规》5.1.9-5中说的最低水位应该是正常状态下水池最低水位,依据这个水位判断是否满足自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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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子间小李
2017年03月08日 11:20:11
15楼
我更倾向 最低有效水位 跟 水泵最低自灌水位 分开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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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wwlida8802
2017年03月08日 12:54:22
16楼
1、楼主分析得很有道理,我很赞同,只是做工程不能算得这么精确,自灌是肯定要满足的,以前我见过有的工程的设计人设计泵房时,吸水管管顶平最高有效水位,他认为就是自灌,满足规范。
2、因此规范把这一条强调出来我认为是对的,避免失火时,由于设计不合理,水泵抽不上水。至于最低最小水位的确定我觉得大家不要太过于纠结高低几百毫米的水深,多贮存一点并不是毫无意义的,可靠性高一点又有何不可。
3、规范规定的一些设计流量、灭火时间等这些参数主观性本来就比较大,而且我们在设计时规范可以叠加扣减的流量也没有扣减,所以消防水池的有效容积设计保守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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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bhlzh
2017年03月08日 16:19:02
17楼
多谢楼主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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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林
2017年03月09日 09:39:55
18楼

楼主分析得很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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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有所为
2017年03月09日 09:47:40
19楼
谢谢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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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林
2017年03月09日 09:47:53
20楼

楼主分析得很透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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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ngziren
2017年03月09日 10:24:04
21楼
最有效的办法,去模拟试验,按照不同工况各试一百次甚至更多次数,看看水位在最低水位以下能不能正常启泵等等,有数据才好说话,不然凭当然去想,也是没有个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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