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缝,规避不了重点设防!
闻闻翁翁
2024年07月16日 09:16: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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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筑龙结构设计

来源:建筑结构设计问答及分析 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疑问 土木吧     对商业建筑,《分类标准》规定“人流密集的大型的多层商场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对其中“人流密集的”“大型的”条文解释为“一个区段人流5000人换算的建筑面积 17000m'或营业面积 7000m'以上的商业建筑”,其中的“一个区段”该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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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



疑问

土木吧


    对商业建筑,《分类标准》规定“人流密集的大型的多层商场抗震设防类别应划为重点设防类”、对其中“人流密集的”“大型的”条文解释为“一个区段人流5000人换算的建筑面积 17000m'或营业面积 7000m'以上的商业建筑”,其中的“一个区段”该如 何理解?以防震缝作为区段的界限是否合适?

回复

土木吧

    对包括商业建筑在内的所有建筑工程,“一个区段”指:具有同一建筑功能的相关范围,考察的是人员的聚集程度,与建筑功能分区及不同区段出口有关,而与结构是否分缝无直接的关系。区段概念示意见图2.1.3-1。

回复

土木吧

    1)以商场为例,主要把握的是其是否属于“人流密集”。“人流密集”时疏散有一定的难度,地震破坏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社会影响很大,这里“大型商场”是产生“人流密集”的条件。“人流密集”和“大型商场”不会因为结构设缝或增加结构单元而消失(很明显,如

果通过结构分缝能减少“人流密集”,那对结构设计而言,一般就不会出现乙类建筑)。只有通过建筑手段,对密集人流进行合理分隔和疏导,使每一区段内商业面积不满足“大型商场”的条件、不会出现“人流密集”现象,从而无需再按乙类建筑进行抗震设防。

    2)以防震缝分开的商业建筑,当每个结构单元均有单独的疏散出人口时,可按每个结构单元的规模分别确定抗震设防类别。

    3)有地下室商场的建筑,当地下商场有单独对外的疏散出人口(每个区段两个,与地上商场在首层不会造成人流密集,无论地上地下人流是否相通)时,地下商场和地上商场可以分为两个独立的区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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