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装配式不低于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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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01月19日 15:5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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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印发《通知》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到明年底不低于25% 日前,兰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4年底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2025年底不低于30%。 《通知》明确,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文化、教育、办公、卫生、体育等),社会投资的规划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轨道、桥梁、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工业建筑(厂房、仓库等)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规划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含)的住宅小区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面积应达到30%以上。

兰州印发《通知》 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比到明年底不低于25%

日前,兰州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装配式建筑发展工作的通知》,明确提出到2024年底全市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2025年底不低于30%。

《通知》明确,全市城镇新建建筑中,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文化、教育、办公、卫生、体育等),社会投资的规划单体建筑面积大于2万平方米(含)的公共建筑,轨道、桥梁、综合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项目,保障性住房,工业建筑(厂房、仓库等)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规划总建筑面积大于10万平方米(含)的住宅小区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的面积应达到3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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