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保密性的三个层次 1 第一层 强制性 的, 必须要有 的,不 能主观修改和替代的,包括如下 四个方面 :
强制性
的, 必须要有 的,不
能主观修改和替代的,包括如下 四个方面 :
1)实验室对保密性 有法律效力的承诺 。
实验室
签定
保密协议,全员执行
。
2)对实验室产生的、实验活动中获得的,这两类信息 有管理职责 ,不能泄露。
实验室必须要公开发布客户信息的情况下,需要告知客户。
除客户本来就公开的信息,及与客户达成的一致协议可以公开的之外,不能泄露客户信息。
依据法律法规或者约定安排授权公布的信息,应把这类的信息公布给相关部门或个人(例如新冠肺炎情况公布,环保测试结果公布的等等)。
3)客户以外的渠道获得的信息(例如从投诉部门,或者其他客户,或者监测监督机构等等)要对客户保密, 不能告诉客户 。
不该让客户知道的信息坚决不让客户知道,这是另外的一种保密。
除实验室人员外,合同方,外部机构的人员及代表外部机构的个人都是保密的责任人,要承担保密责任。
推荐性的
,希望实验室能够做到的, 锦上添花的 ,在第一层保密情况下更优的方法。
例如软件系统,LIMS系统;文件存储管理设定专人等等,都是推荐实验室可以采用的优化保密方案。
建议层面
,希望实验室能考虑到的,可能需要付出更多成本,不容易达到,实验室按自身情况考虑。属于 拔高的要求
例如文件加密,密码样品编排,专业网络加密,优盘内的资料在实验外被锁定打不开,必须实验室人员解密才能打开,等等。通过这样的技术手段的方式来做保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