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防水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08-2011)解读埋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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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08月25日 17:1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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埋设件 Ⅰ 主控项目  5.0.1 埋设件用密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5.0.2 埋设件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5.0.3 埋设件应位置准确,固定牢靠;埋设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和手扳检查。 

埋设件

Ⅰ 主控项目 

5.0.1 埋设件用密封材料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检查产品合格证、产品性能检测报告和材料进场检验报告。

5.0.2 埋设件防水构造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Ⅱ 一般项目 

5.0.3 埋设件应位置准确,固定牢靠;埋设件应进行防腐处理。

检验方法:观察、尺量和手扳检查。 

5.0.4 埋设件端部或预留孔、槽底部的混凝土厚度不得少于250mm;当混凝土厚度小于250mm时,应局部加厚或采取其他防水措施。 

检验方法:尺量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0.5 结构迎水面的埋设件周围应预留凹槽,凹槽内应用密封材料嵌填密实。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0.6 用于固定模板的螺栓必须穿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加焊止水环。拆模后留下的凹槽应用密封材料封堵密实,并用聚合物水泥砂浆抺平。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0.7 预留孔、槽内的防水层应与主体防水层保持连续。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5.5.8 密封材料嵌填应密实、连续、饱满,粘结牢固。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和检查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知识点:埋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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